根據工作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銀行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業務操作崗位聘用制員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守庫押運崗位招聘對象為高中及以上學歷的軍隊轉業干部、退役士兵、公安院校畢業生。
2.其他業務操作崗位招聘對象為:
(1)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
(2)留學回國人員(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并有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
(3)具有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3.守庫押運崗位年齡在20周歲至32周歲之間(1985年6月5日至1998年6月4日期間出生);其他業務操作崗位年齡在18周歲至32周歲之間(1985年6月5日至2000年6月4日期間出生)。
4.守庫押運崗位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業務操作崗位應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體以招聘單位特定學歷要求為準。
5.專業對口。會計核算和國庫核算崗位要求經濟金融、會計專業;科技和文電綜合崗位要求計算機專業;外匯管理崗位要求經濟金融、計算機專業;征信、支付結算和貨幣發行崗位要求經濟金融、會計、統計、計算機、法律專業。守庫押運崗位原則上不對專業作具體要求。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守庫押運崗位要求身體健康、無心臟病、傳染病、精神病史,無肢體殘疾,單眼裸眼視力不低于0.8,聽力無障礙,身高不低于1.65米。
7.守庫押運和貨幣發行崗位適合男性。
8.符合人民銀行規定的親屬回避原則。
9.具備在人民銀行業務操作崗位正常履職的其他條件。
10.同等條件下,本地生源或具有招聘單位所在地常住戶口者優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綜合考慮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學歷學位、專業情況、工作經歷、職業發展以及崗位要求的情況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初步篩選,擇優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三、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8年6月4日10:00—6月10日24: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智聯招聘為本次招聘網上報名唯一渠道。應聘人員請登錄智聯招聘網首頁(http://www.zhaopin.com),點擊“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2018年聘用制員工招聘”相關鏈接圖標進入報名網頁,點擊“招聘崗位”選擇招聘單位及崗位,進行申請報名。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進行報名。
2.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填寫準確,并隨時關注以獲得最新消息。
4.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無法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原則上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考試。
5.本次招聘不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簡歷篩選、在線素質測評、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僅守庫押運崗位)、面試、體檢和政審等環節。筆試擬于2018年6月23日上午在呼和浩特市進行,各環節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人員管理和待遇
根據招聘工作整體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核同意后,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5年,并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后原人事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中心。
工資收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關于業務操作崗位聘用制員工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六、咨詢方式
(一)咨詢電話
0471-6290221、15548725663、15548725664。
(二)咨詢時間
2018年6月4日—6月10日9:00-17:00。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