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境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定向和委培生除外),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獲得國家認可的2018年度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
2. 初次就業的海外院校留學歸國人員,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間取得學位證書,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留學回國證明和國家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報考總行、北京分行及在京子公司的非京籍畢業生,在國外實際學習天數須滿360天)。
3. 我們將從總行招聘的畢業生中擇優遴選少數人員納入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定位于選拔培養開行中高級管理人才后備骨干力量,采取“2+2”的培養模式,即管理培訓生入行統籌分配至境內境外分支機構工作鍛煉各2年后,結合考核評價和工作表現等,擇優選擇部分人員在海外優先提拔使用。
4. 最終獲得開發銀行錄用資格的畢業生,須滿足上述條件并按時完成入職報到,且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否則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開發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國家開發銀行招聘對象僅供參考請以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