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業務操作崗位招聘聘用制員工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業務操作崗位聘用制員工4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省轄區分支機構的征信、國庫核算、外匯管理、科技、貨幣發行和守庫押運崗位。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征信崗位
1.招聘對象
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底前畢業,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或具有2-3年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3)年齡在18-32周歲之間(1984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定為經濟金融、計算機專業;
(5)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規定的親屬回避原則;
(8)具備征信崗位履職的其他條件。
(二)國庫核算崗位
1.招聘對象
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底前畢業,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或具有2-3年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3)年齡在18-32周歲之間(1984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定為會計、財政學專業;
(5)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規定的親屬回避原則;
(8)具備國庫核算崗位履職的其他條件。
(三)外匯管理崗位
1.招聘對象
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底前畢業,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或具有2-3年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3)年齡在18-32周歲之間(1984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定為經濟金融、會計專業;
(5)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規定的親屬回避原則;
(8)具備外匯管理崗位履職的其他條件。
(四)科技崗位
1.招聘對象
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底前畢業,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或具有2-3年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3)年齡在18-32周歲之間(1984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定為電力工程專業;
(5)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技能;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規定的親屬回避原則;
(8)具備科技崗位履職的其他條件。
(五)貨幣發行崗位
1.招聘對象
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經濟金融、計算機專業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底前畢業,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或具有2-3年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轉業干部、退役士兵;軍隊、公安院校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底前畢業,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或具有2-3年相關工作經歷的軍隊、公安院校往屆畢業生。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3)男性,年齡在20-32周歲之間(1984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無心臟病、傳染病、精神病史,無肢體殘疾;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規定的親屬回避原則;
(8)具備貨幣發行崗位履職的其他條件。
(六)守庫押運崗位
1.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條件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轉業干部、退役士兵;軍隊、公安院校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底前畢業,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或具有2-3年相關工作經歷的軍隊、公安院校往屆畢業生。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3)男性,年齡在20-32周歲之間(1984年7月至1996年7月期間出生);
(4)具有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無心臟病、傳染病、精神病史,無肢體殘疾,身高不低于1.70米,雙眼裸眼視力不低于1.0;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規定的親屬回避原則;
(8)具備守庫押運崗位履職的其他條件。
(七)優先錄用的情形
同等條件下,具有招聘單位所在地常住戶口、應聘崗位相關工作經歷、報考守庫押運崗位在部隊獲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優先錄用。
(八)不得應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6年7月11日10:00至7月17日22: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請點擊本頁面右上角“招聘崗位”后,選擇招聘單位及崗位,點擊申請報名。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及有關待遇
本次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簡歷篩選、素質測評、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僅限守庫押運崗位)、政審、體檢等環節,具體事項另行通知。根據招聘工作各環節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審核同意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試用期6個月。
業務操作崗位聘用制員工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年功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建立勞動報酬正常調整機制。招聘單位按國家、山東省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聘用制員工辦理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
五、咨詢方式
(一)咨詢電話:0531-86167108。
(二)咨詢時間:2016年7月11日至7月17日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