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銀行“錢荒”的發生令人記憶猶新,近期互聯網金融使銀行“存款搬家”再讓市場震動,影響銀行業流動性的因素日益復雜,該如何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
銀監會日前對外發布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將于下月起施行,《辦法》對流動性風險管理又意味著什么?
流動性風險管理亟待加強
近日,央行時隔8個月后重啟正回購,市場預計目前相對寬松的流動性局面將被逐步縮緊。與此同時,包括廣受關注的新型互聯網金融在內,影響流動性的因素日益復雜多樣,銀行提升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迫在眉睫。
所謂流動性風險,指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于償付到期債務、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足正常業務開展的其他資金需求的風險。
專家認為,目前,流動性風險的隱蔽性和傳染性顯著增強。去年6月份“錢荒”發生后,市場機構對利率波動的敏感性大幅上升。銀行資產負債結構的變化,則給流動性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
統計顯示,近年來,我國銀行同業業務快速擴張,負債的穩定性下降。同時,理財業務快速增長,短期化現象明顯。同業和理財業務的期限錯配,給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增加了難度。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周景彤分析,互聯網金融異軍突起,余額寶、理財通等新型理財產品增多,存款理財化趨勢明顯,銀行傳統負債業務面臨較大挑戰。
“一些銀行通過表外業務、同業存款來彌補存款流失,這會導致銀行經營風險放大、流動性風險加大,流動性風險將是未來銀行面臨的較大風險。”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說。
銀監會政策研究局副局長李文泓指出,近年來,隨著我國銀行業經營環境、業務模式、資金來源的變化,部分商業銀行出現資金來源穩定性下降、資產流動性降低、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加大、流動性風險隱患增加,流動性風險管理和監管面臨的挑戰不斷增加。
同業和理財業務納入流動性監管
為促進銀行業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將在下月起正式實施。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對包括同業和理財在內的各業務條線的流動性風險進行有效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應于2018年底前達到100%。
“制定《辦法》的目的,是進一步完善我國銀行業流動性風險監管框架,促進商業銀行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精細化程度和專業化水平,合理匹配資產負債結構,增強商業銀行和整個銀行體系應對流動性沖擊的能力。”李文泓說。
李文泓表示,商業銀行完成《辦法》規定的流動性指標并沒有太大壓力,但重新調整數據、調整系統會增加銀行成本。
“四管齊下”加強流動性風險防控
專家普遍認為,去年6月的銀行“錢荒”今年將不會再出現。不過,銀行傳統負債業務壓力猶存。
周景彤預計,今明兩年預計我國流動性不會十分寬裕,一方面我國貨幣政策大幅放松的可能性很小,另一方面美國不斷縮減購債規模,美、歐、日經濟復蘇,國際資本流動逆轉,人民幣匯率波動加大,我國外匯占款及與此相關的傳統貨幣補充渠道可能會發生變化。此外,金融“脫媒”,存款理財化、貸款信托化,互聯網金融異軍突起,銀行傳統負債業務壓力依然存在。
郭田勇建議,未來銀行應創新產品穩定存款,同時提高信貸質量,因為流動性和信用風險是相互交織的風險。此外,“監管層應逐步考慮修改《商業銀行法》放寬存貸比考核限制”。
對此,銀監會稱,將積極推動立法機關修訂《商業銀行法》,不斷完善存貸比監管考核辦法。
專家認為,新形勢下,應“四管齊下”加強流動性風險防控。一是認識貨幣總量控制的長期性,及早調整流動性風險偏好;二是樹立“量入為出”的資產業務理念,加強主動負債管理;三是加強同業、理財和投資業務管理,合理控制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程度;四是認真執行《辦法》,密切關注貨幣市場動向,做好應對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