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良貸款兩年來連續反彈,銀行緊繃的神經或許可以稍微放松一下。
近日,財政部下發了《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版)》(下稱新辦法),放寬了銀行呆賬核銷標準。
多位銀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財政部此舉正是“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較長時間保持相對穩定,從2011年第四季度開始出現反彈跡象。2013年三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上升至5636億元,不良貸款率上升至0.97%。“雖然不良率未到1%,但銀行已經頂著經營壓力,核銷更是要走財政部報批流程,銀行缺乏自主核銷機制。”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向記者稱,“商業銀行的呆壞賬及各類不良資產的處置,也不再會像上世紀末給予剝離,而是更多地交給市場去處理。”
銀行壓力凸顯
新辦法規定金融企業對于單戶貸款在人民幣1000萬元及以下的,追索一年以上仍無法收回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可自主核銷,而《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版)》規定,這兩類貸款的自主核銷權限為單筆貸款500萬元。新辦法首次允許金融企業對單戶貸款余額在50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經營貸款進行自主核銷。該辦法已于1月1日施行。
財政部出臺此項政策正值國內銀行面臨不良貸款連續兩年出現反彈,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貸款質量出現較大下滑。受人民幣連續加息、用工成本不斷上升、原材料價格持續攀升,以及融資困難等影響,各類企業面臨嚴峻的生存與發展考驗,2011年四季度,銀行不良貸款出現反彈跡象。
截至2012年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4929億元,同比升647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95%,同比降0.01個百分點。銀行業結束了多年的不良貸款“雙降”格局。銀監會去年4月發布的數據披露,截至2012年底,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撥備覆蓋率295.5%,同比上升17.3個百分點;不良貸款余額1.07萬億元,比2012年初增加234億元。
然而,這只是一個不好的開端。監管指標顯示,中國銀行業的健康情況還在下降。數據顯示,截至去年3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5636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97%。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發布的報告稱,2013年商業銀行新增不良貸款規模將同比增長5%以上,銀行業不良貸款率將達到1%~2%。
普華永道與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中國銀行家調查報告2013》顯示,超過七成銀行家對未來三年銀行的收入及利潤增長預期有所下調,近六成認為其所在銀行未來三年不良貸款率將超過1%。
綜合上市銀行業績信息來看,2013上半年上市銀行不良貸款集中在中小微企業。
中國建投研究院的報告顯示,由于中小銀行的客戶大部分集中于零售業、制造業和中小企業,所以中小銀行的不良貸款暴露速度快于大型銀行。未來隨著我國經濟增速回落企穩,結構轉型持續深入,銀行業不良貸款總規模、增速將溫和上升,特別是風控能力相對較弱和規模相對較小的城商行、農商行可能上升較快。
針對中小企業貸款質量正在下降情況,新辦法及時給予中小銀行核銷規模較小的不良貸款方面自由度。受到利好影響的不僅限于商業銀行,新辦法稱,除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城鄉信用社等經營金融業務的企業及證券公司、小貸公司參照本辦法。
“新辦法的執行會極大的調動小微金融企業支持小微企業和農戶發展的積極性,并且能夠促使金融機構快速適應小微信貸市場,提供更多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和競爭實力。”河南南陽市臥龍區六合小額貸款公司總經理常躍平向經濟觀察報稱。
核銷不享受稅前抵扣
面對不斷增加的不良資產,銀行也在加速核銷。公開資料顯示,2012年,光大銀行(601818,股吧)核銷呆賬7.46億元。華夏銀行(600015,股吧)核銷不良貸款6.9億元。公開財報數據統計顯示,2012年16家上市銀行呆賬核銷總額為338.53億元。
而在2013年,自9月份以來,農行有逾200億元的不良資產在北京、天津、重慶和山東省的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轉讓。
天津銀行在11月計劃核銷超過9億元不良貸款,這超過了該行2012年末的不良貸款總額。12月,中信銀行(601998,股吧)公告稱,已向股東申請,將2013年度核銷不良資產額由20億元增至52億元。該行不良貸款余額從2013年初的118.6億元增加到2013年10月底的169.9億元,清收化解壓力較大。
“如果沒有影子銀行體系的吸收,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還會更高。但影子銀行體系本身也存在著償付風險。”中國建投研究院副研究員涂俊認為,影子銀行掩蓋了部分銀行的不良資產,例如信托和券商理財是銀行為到期不良貸款進行表外再融資過程的關鍵環節,一部分貸款沒有被借款人償還,但是卻被理財產品的投資者給償還了。
長期以來,一直有觀點質疑中國銀行業不良率處于較低水平。“對于銀行業來說,短期可能會產生負面影響,因為可以把原來無法處理的問題真正暴露;長遠來看,釋放不良后,方能健康發展。”涂俊稱。
有銀行業人士向記者表示,新的管理辦法強調“稅后”自主核銷,即銀行要在核銷前按更高的基數繳納所得稅,稅后利潤還得用以沖銷呆賬,如此可能造成銀行賬面損失更多。
財政部2010年修訂版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中,已就500萬及以下的單筆貸款給予金融企業很大程度上的自主核銷權,此類貸款經追索1年以上確無法收回,可按照賬銷案存的原則自主核銷。
不過,新規定給予的自主核銷標準不能作為稅前列支核銷的標準,而且國稅總局制定的稅前列支標準非常嚴格,并未給予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稅前列支核銷的優惠政策,因此在運用新辦法時只能做到稅后列支核銷。規模較小的區域性法人機構更看重核銷時的稅收抵扣。
宗良稱,銀行用利潤核銷掉不良資產,才是真正市場化經營之道,只有這樣,銀行放貸才不會被風險過多地束了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