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自治區財政廳下發了《關于做好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桂財會〔2011〕15號),對2011年度全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從繼續教育的原則和要求、繼續教育的對象和學時、繼續教育內容、培訓師資管理、培訓單位管理、指導與監督和培訓教材等七個方面作了要求。
《通知》將新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醫院會計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及其財務制度等列入今年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開展培訓。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實行菜單式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采取面授、網上教育、職稱考試等多種形式,組織會計人員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課時。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加強師資管理。自治區財政廳將選聘理論水平高、實務經驗豐富、職業道德好、授課水平高的學院老師和實務工作者建立師資庫,各地財政部門根據本地情況建立本級師資庫。今后,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將統一由師資庫老師來擔任面授等繼續教育,以規范師資管理、統一授課標準、提高教學質量。
《通知》著重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加強對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各級財政部門將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師資、收費、培訓內容、質量、服務、誠信、形象等方面進行檢查,重點對不按收費標準收取培訓費、采取虛假和欺詐等手段招攬生源、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名義組織境內外公費旅游或者進行其他高消費活動、將培訓工作轉托其他單位、未經培訓及考核便發放培訓合格證書等違反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和自治區財政廳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行為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加大懲處力度。對檢查不合格的培訓單位,將責令停止培訓、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限期未加整改或整改后再犯的,將取消其繼續教育的備案資格,對嚴重損害會計人員利益、損害財政部門形象、影響惡劣的違規繼續教育機構,將禁止從事廣西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對涉及到的老師將不得再從事培訓,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建立網上咨詢投訴平臺等形式進一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對各類投訴信息要及時查明真相,迅速調查處理,確保我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