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務院辦公廳制定發布的《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中辦發【2006】11號)和《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會計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09】6號)精神,根據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會辦【2010】18號)要求,湖南省財政廳決定開展全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根據財政部關于建立全國統一的、科學的會計人員數據信息管理平臺的要求,在全省范圍內按財政部《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的內容采集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各市州財政部門、各單位會計機構應依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權限,負責本地區本單位會計人員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同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廣泛宣傳,認真組織,保證必要的人力和財力投入,按照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地完成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二、采集方式
由省財政廳按財政部要求開發湖南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軟件,將我省原有的會計人員信息導入新系統后發放各市州財政部門,并掛放 “湖南財政網(www.hnczt.gov.cn)”,單位會計機構可組織會計從業執證人員直接上網查看、修改本人信息。除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正常升位可以自行修改)、學歷、會計職稱等信息須持證人員憑有效證件到發證機關更改外,其他相關信息可以按實際情況自行修改。各市州、各單位也可以將采集軟件鏈接在本地區、本單位網站組織采集。
三、采集時間安排
2010年10月20日至2011年3月31日前為統一采集信息時間。為確保采集信息期間數據的穩定性和完整性,我省自2010年10月20日開始采集信息之日起2010年12月31日期間暫停會計人員跨單位的調轉工作。此前已辦理調出手續且在有效期內的持證人,在調入地進行信息采集。
四、注意事項
本次信息采集是財政部部署的全國性工作。為便于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和跨地區調轉,為將來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與其他社會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接一預留空間,今后將統一采用身份證號作為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唯一檔案號。持港、澳、臺身份證件的從業人員,以其本地身份證號作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持護照的外國從業人員,以其護照號作為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完成此次采集工作后,會計人員信息將以新系統信息為準。因此,請廣大會計人員務必認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否則可能影響今后調轉、職稱、評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