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復式記賬
第一節 復式記賬法
考點1:記賬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單式記賬法,另一種是復式記賬法。
考點2:復式記賬法是以資產與權益平衡關系作為記賬基礎,對于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登記,系統地反映資金運動變化結果的一種記賬方法。
考點3:復式記賬法按照記賬符號不同,有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等。
各種復式記賬法的根本區別在于記賬符號不同,如借貸記賬法是指以“借”、“貸”為記賬符號。目前,我國已普遍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二節 借貸記賬法
考點4:借貸記賬法以“借”、“貸”為記賬符號,分別作為賬戶的左方和右方。至于“借”表示增加還是“貸”表示增加,則取決于賬戶的性質及結構。
“借”表示資產的增加、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貸”表示資產的減少、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也就是說,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式的左邊增加在借方,減少在貸方;等式右邊增加在貸方,減少在借方。
所以說,等式左邊增加在借方,右邊增加在貸方,減少在反方向。
考點5:在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基本結構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則要根據賬戶反映的經濟內容決定。
賬戶按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分類有: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和損益類五大類。
考點6:資產類賬戶的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借方。
負債類賬戶的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貸方。
資產類賬戶與權益類賬戶的結構截然相反。資產類賬戶的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借方;權益類賬戶的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貸方。
損益類賬戶期末結轉后該賬戶一般無余額。
考點7: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考點8:借貸記賬法的試算平衡包括發生額試算平衡法和余額試算平衡法兩種方法。
(1)發生額試算平衡法。
它是根據本期所有賬戶借方發生額合計與貸方發生額合計的恒等關系,檢驗本期發生額記錄是否正確的方法。公式為:
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2)余額試算平衡法。
全部賬戶的借方期初余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期初余額合計
全部賬戶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合計
考點9:在編制試算平衡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保證所有賬戶的余額均已記入試算平衡表。
(2)如果試算平衡表借貸不相等,肯定賬戶記錄有錯誤,應認真查找。
(3)即便試算平衡表是平衡的,并不能說明賬戶記錄絕對正確,因為有些錯誤并不會影響借貸雙方的平衡關系。
例如:漏記、重記某項經濟業務,借貸方向錯誤,或用錯賬戶名稱,試算依然是平衡的
第三節 會計分錄
考點10: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會計分錄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一個賬戶借方和另一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一貸多借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一般以下面這種形式表示會計分錄:
借:***(賬戶名稱)***(金額)
貸:***(賬戶名稱)***(金額)
一般來說復合會計分錄可以分解為若干個簡單會計分錄。
第四節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平行登記
考點11: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之間的聯系
1.兩者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內容相同。
2.登記賬簿的原始依據不同。
考點12: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的詳細程度不同。
2.作用不同。總賬賬戶提供的經濟指標,對所屬明細賬戶起著統奴作用;明細賬戶是對有關總賬賬戶的補充,起著補充說明的作用。總賬賬戶與其所屬明細賬戶在總金額上應當相等。
考點13:所謂平行登記,是指對所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事項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一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另一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方法。
采用平行登記規則,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依據會計憑證相同。都要以相關的會計憑證為依據。
2.方向一致。記入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時,記賬方向必須一致。
3.期間相同。
4.金額相等。
綜上所述,總分類賬戶及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按平行登記的規則進行登記,可以概括為:依據相同、方向一致、期間相同、金額相等。
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平行登記后可產生的數量關系為:
總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合計
總分類賬戶期末余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期末余額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