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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賬戶
一、賬戶的概念
賬戶是根據會計科目設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結構、用以分類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結果的載體。
二、賬戶的分類
1.賬戶按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不同進行分類
總分類賬戶--總分類科目
明細分類賬戶--明細分類科目
2.賬戶按反映的經濟內容不同進行分類
與會計科目的分類相對應,賬戶按其反映的經濟內容不同分為資產類賬戶、負債類賬戶、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成本類賬戶、損益類賬戶等
三、賬戶的基本結構
(一)基本結構
實際賬頁:教材87頁
1.賬戶的名稱,即會計科目;
2.日期和摘要,即記載經濟業務的日期和概括說明經濟業務的內容;
3.增加方和減少方的金額及余額;
4.憑證號數,即說明記載賬戶記錄的依據。
簡化結構(教材58頁)
賬戶的基本結構通常可以簡化為丁字賬戶(或T型賬戶)表示,詳見教材P55圖2-1。
賬戶所記載的各項經濟業務所引起的會計要素數量上的變動,只有增加和減少兩種情況,因為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的賬戶也相應的劃分為兩個部分,以便分別登記會計要素的增加額和減少額,即賬戶通常分為左右兩方,一方記增加,另一方記減少。具體哪一方記增加,哪一方記減少,則取決于賬戶的性質和經濟業務的類型。
(二)賬戶的4個金額要素
1.要素
本期增加發生額
本期減少發生額
期初余額
期末余額
2.等式
本期期初余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本期期末余額
四、賬戶與會計科目的聯系和區別 (簡答)
賬戶與會計科目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不同概念。
(一)聯系
會計科目與賬戶都是對會計對象具體內容(會計要素)的科學分類,兩者設置口徑一致、性質相同。
1.依據與具體運用: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賬戶是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
2.誰決定誰:會計科目的性質決定了賬戶的性質。
3.分類:賬戶的分類和會計科目的分類內容一致。
(二)區別
賬戶有自己的格式或結構,可用來連續、系統、全面地記錄反映某種經濟業務的增減變化及其結果。
會計科目僅僅是賬戶的名稱,不存在結構。
(三)實際工作中的區別
在實際工作中對于賬戶和會計科目這兩個概念,經常可以不加嚴格區分地相互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