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原價。
固定資產指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
二、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和預計凈殘值,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三、固定資產應按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價值,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等稅金、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買價、增值稅、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如場地整理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其成本。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其成本。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上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匯兌損益后的金額作為其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固定資產的成本;如果捐贈方未提供有關憑據,則按其市價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作為固定資產成本。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市價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其成本。
(七)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其成本。
四、固定資產增加的賬務處理。
(一)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買價加上相關稅費以及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的其他支出作為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
(二)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建造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企業以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實際發生的借款費用等。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本科目項下單設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企業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借款費用等,借記本科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設備價款,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支付的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固定資產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確定的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科目。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其市價或同類、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七)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五、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業的經濟利益超過了原先的估計,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使生產的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或是生產產品的成本實質性降低等,應將發生的支出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可資本化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發生時,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中,按上述原則不能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于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
六、固定資產減少的賬務處理。
(一)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其賬面凈值,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
(二)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按減少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
(三)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應按本制度中關于非貨幣性交易的原則處理。
(四)捐贈轉出的固定資產,應按固定資產凈值,轉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對于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也應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進行歸集。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七、企業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固定資產進行明細核算。
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另設備查簿進行登記,不在本科目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