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原始憑證區分)
1.記賬憑證的名稱。即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記賬憑證是在哪一天編制的,就寫上哪一天(即編制記賬憑證日期,非原始憑證日期)。記賬憑證的填制日期與原始憑證的填制日期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記賬憑證應及時填制,但一般稍后于原始憑證的填制。
3.記賬憑證的編號。企業既可以按收款、付款、轉賬三類業務分別編號,也可以細分為現收、現付、銀收、銀付、轉賬五類分別編號。如果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列多張記賬憑證,可采用“分數編號法”。來來源:考試大考試就到銀行招聘網大的美女編輯們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原始憑證無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原始憑證無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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