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商銀行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的呼和浩特市城郊聯社,2009年轉制成為農村合作銀行,2014年進一步深化產權改革成為股份制農商銀行。截至目前,金谷農商銀行在全國發起設立8家村鎮銀行,在包頭市設有1家異地分行,在呼市轄區共設107個營業網點,在各行政村設立115個助農服務點,實現助農金融全覆蓋,填補了農牧區金融服務空白,已成為呼市地區營業網點最多、覆蓋面最廣、服務客戶總量最多的金融機構。
長期以來,金谷農商銀行高度重視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工作。為滿足業務發展需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優化專業人員結構,推動全行人才升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金谷農商銀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包頭分行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計劃以專業人才引進的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在包頭分行工作的正式合同制員工,崗位為客戶經理。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規違紀違法記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4.具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
5.身心健康,儀表端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能力和工作經歷(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7.具有適應崗位需求的學習、寫作、語言表達、溝通、組織協調等方面的能力與素質;
8.非內蒙古農信系統在職正式員工及派遣外包員工;
9.符合內蒙古農信系統員工履職及親屬回避相關要求;
10.符合銀行業從業人員崗位任職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錄用: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試用期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對曾任職機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或重大損失負有個人責任的;或者曾被監管部門禁止從業的;
8.有違反職業道德、行業操守、社會公德或者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9.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10.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11.與本行領導人員存在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12.在原單位存在不當行為記錄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為銀行從業人員的人員。
(三)具體條件
1.學歷及專業應具有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本科以上學歷,經濟金融、統計、中國語言文學、法學、計算機、電子信息、工商管理、教育學類專業畢業,允許雙學位報考,且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
2.年齡條件
年齡在45周歲以下,以本公告發布之日實際年齡為準;
3.專業條件
(1)具備與擬任崗位相適應的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2)具有經營管理、公司業務、零售業務、金融市場業務、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授信管理、財務會計、運營管理、網絡金融、黨建工作、紀檢工作、群工工作、金融保險、文藝體育等相關工作經驗或專業特長,熟悉包頭地方市場。
(3)有銀行客戶經理、風險管理、審查等信貸從業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29日—8月4日17: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在線投遞”報名方式。凡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并有意報考的應聘者,登陸報名系統(易招網http://www.ez12333.com),按要求填寫全部所需信息,上傳相關應聘材料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本次招聘暫不接受其他形式簡歷報名。
報名需上傳資料包括:
1、個人近期免冠白底照片;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國(境)外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傳資料不全者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二)擇優甄選
按照包頭市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次招聘入圍筆試人員數量須控制在考場可容納的人數內。因此將根據考生在報名網站上提交的信息進行擇優甄選,擇優甄選由工作人員對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有效性、與崗位的匹配度、工作經驗與特長等進行審查。對照本次招聘要求和所報名人員具體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甄選,簡歷甄選通過的報考者進入資格初審環節。
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相關證明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考生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因未如實填寫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招考報名、考試、聘用資格。報名與參加筆試、面 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三)資格初審(現場)
資格初審時間及地點:易招網及微信公眾號“內蒙古人才網易招”發布的通知。
由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按照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對報名人員的各類證照等原始資料進行現場審查,審查通過人員方可進入筆試。
資格初審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畢業證、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無犯罪記錄證明;
5.報名登記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
6.一寸藍底免冠照1張;
7.需要提供的其他輔助材料。
如遇資格初審后出現放棄資格的可及時遞補人員。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2。
(二)筆試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和復習資料,不授權社會組織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應聘者應提高警惕。
(三)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僅提供漢文試卷。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易招網及微信公眾號“內蒙古人才網易招”發布的通知。
(一)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
(二)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實際應用能力、儀表儀態等,滿分100分。
(三)應聘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回答。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應聘人員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與面試成績5:5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并在報名網站及金谷農商銀行官網對考試成績進行公示。
七、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通過面試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范圍,如有入圍人員放棄,可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6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16年修訂)規定的相關標準。入圍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可依次遞補。
八、考察或背景調查
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延伸考察,主要通過向擬聘用人員原單位了解個人品行、性格、有無不良嗜好、有無違規違紀違法現象等情況,如有人員不符合條件,可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九、試用及考核
擬聘用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金谷農商銀行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相應崗位試用,依據崗位工作要求開展相關崗位履職考核等工作。
十、人員確定及公示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在金谷農商銀行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經本行會議研究確定為錄用人員。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虛假材料者、發現存在不予招聘錄用情形者,取消錄用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十一、錄用及登記
按照相關程序報自治區聯社辦理登記手續。
十二、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谷農商銀行紀委監督,招聘過程嚴格執行履職及親屬回避制度,對隱瞞親屬回避情形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招聘過程中組織經辦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親屬回避關系以及其他直接或間接利益、利害關系的,必須進行業務回避;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的,如存在上述親屬關系,要求第三方機構工作人員也實行業務回避。
十三、其他事宜
(一)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照金谷農商銀行相關規定執行,各類險金繳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四)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報名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詢。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 本次招聘委托內蒙古金安達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實施。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其網站上發布,請予關注。
(六)報名技術咨詢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1-8912333(注:咨詢電話僅依據本公告內容進行解釋,公告以外內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報名期間電話咨詢人員較多,有可能造成線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時撥通電話,請務必耐心撥打或認真閱讀本公告內容,以上咨詢電話僅在工作時間開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12時、下午14時—17時)。
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71-329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