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豐銀行”)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前身為1987年成立的
煙臺住房儲蓄銀行。2003年,經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改制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完成市場化改革股改建賬,中央匯金公司成為第一大股東。
恒豐銀行肇始于孔孟之鄉山東,多年來秉承“與客戶共發展,與員工同成長”的價值觀,努力踐行新時代儒商精神,大力弘揚“真誠、守規、勤儉、奉獻、執行、奮進”的公司文化。踏上新的發展征程,恒豐銀行將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以打造“用心傾聽的敏捷銀行”為愿景,圍繞“做牢基礎、做實主業、做大零售、做強本土、做細成本”的戰略導向,不斷強化金融服務創新,全面提升全行治理能力,著力夯實“以客戶為中心、以奮斗者為本”兩大根基,積極履行“以真誠服務美好生活,用專業建設美麗中國”的使命,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更大力量。
恒豐銀行鄭州分行于2016年4月正式開業,各項業務快速發展,目前已設立1個二級分行、1個城區支行。因業務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各類優秀人才,攜手共創美好未來!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
(二)認同恒豐銀行的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愿意在金融領域長期發展。
(三)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質。
(五)符合恒豐銀行履職回避的有關規定以及我行親屬回避的管理要求。
二、招聘崗位及任職資格
(一)支行負責人
1.工作地點:鄭州市。
2.招聘人數:3人。
3.工作職責:
(1)負責支行全面工作。
(2)圍繞年度經營計劃,在總、分行條線相關制度指引下,管理、決策、指導支行各項業務發展,負責組織完成本支行各項計劃和任務。
(3)統籌安排支行工作,推進支行市場開拓,督導工作進展,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傳達總、分行相關業務條線工作指引。
(4)根據總、分行相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指導管理支行各項工作,加強支行合規內控管理。
(5)根據市場動態和客戶經營情況變化,加強支行業務的風險管理,及時發現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風險。
(6)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4.任職資格要求:
(1)全日制大學本科(含)以上或碩士學位以上(銀行從業10年以上者,可放寬至大學以上)(年齡、工作年限、學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25日,下同),金融、經濟、管理等相關專業。
(2)45周歲(含)以下,5年(含)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具有同級職務或在下一級職務任職年限滿2年(含)。
(3)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職業道德和風險識別能力。
(4)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營銷能力,了解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熟悉財政、稅務、人行等監管部門的管理要求;熟悉銀行業務和當地金融市場狀況,具有較強的團隊管理能力,并擁有豐富客戶資源。
(5)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
(二)團隊負責人
1.工作地點:鄭州市。
2.招聘人數:2人。
3.工作職責:
(1)根據總行和分行整體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經營目標、年度經營計劃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部門業務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總分行下達的各項考核指標。
(3)根據總、分行相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指導管理部門各項工作,加強支行合規內控管理。
(4)帶領團隊不斷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深入全面地研究客戶的情況,與客戶探討銀企合作方案,同時不斷發掘客戶的潛在金融需求,及時提出金融創新服務建議。
(5)負責本部門員工培訓、考核工作等。
4.任職資格要求:
(1)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金融、經濟、管理等相關專業。
(2)45周歲(含)以下,相關崗位工作年限5年(含)以上,具有同級職務或在下一級職務任職年限滿2年(含)。
(3)具有較強的責任心、職業道德和風險識別能力。
(4)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營銷能力,了解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熟悉財政、稅務、人行和監管部門的管理要求;熟悉銀行業務和當地金融市場狀況,具有較強的團隊管理能力,并擁有豐富客戶資源。
(5)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
(三)對公客戶經理崗
2.招聘人數:若干。
3.工作職責:
(1)負責開展公司類客戶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實施全行業務發展戰略和營銷策略。
(2)負責開展公司類客戶的直接營銷,組織全行客戶的聯合營銷,拓展并維護良好的客戶關系,并負責處理客戶咨詢。
(3)負責客戶的貸前調查、貸中管理、貸后檢查和收貸收息,以及其他各種金融產品與服務的綜合營銷。
(4)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4.任職資格要求:
(1)大學本科(含)或全日制大專(含)以上學歷。
(2)40周歲(含)以下,具備2年(含)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
(3)具有會計類、經濟類中級以上職稱者優先考慮。
(4)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和公關談判協調能力,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團隊協作精神,具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具備交易銀行和同業金融業務經驗者優先。
(5)熟悉并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各種監管條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規違紀處分或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
(四)零售客戶經理崗
1.工作地點:鄭州市。
2.招聘人數:若干。
3.工作職責:
(1)尋找、識別和主動拓展優質零售客戶,建立、維護和發展客戶關系。
(2)根據本行零售信貸政策及產品業務導向,進行零售信貸產品的市場營銷和業務操作,有效防控并提升資產質量。
(3)掌握本行零售信貸產品及其他零售業務,制定和落實滿足客戶全面需求的金融服務方案等。
4.任職資格要求:
(1)大學本科(含)或全日制大專(含)以上學歷。
(2)40周歲(含)以下,具備2年(含)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歷。
(3)了解經濟、金融、產業政策以及相關規章制度;掌握市場營銷、財務和法律等知識;熟悉銀行零售金融相關產品。
(4)具備全面的銀行業務知識和實踐經驗,具有獨立的零售信貸授信能力、良好的市場開拓能力、風險把控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執行力。
(5)熟悉并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各種監管條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規違紀處分或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
(6)具有會計類、經濟類中級以上職稱者優先考慮。
三、報名須知
(一)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2月31日。
(二)應聘方式:
(三)其他事項:
1.應聘者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恒豐銀行有權取消錄用資格。
2.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將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未被錄用人員的材料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3.報名人數不足的,由組織人力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名額。對于取消招聘名額的職位,經應聘人員同意后可按規定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職位。
4.經面試合格者,將根據恒豐銀行行員錄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5.錄用后,如在今后工作開展過程中需要進行工作地點或崗位調整的,應聘人員須服從我行統一安排。
6.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面試評價意見為管理崗位調整至專業崗位錄用的,經應聘人員同意,可予以調整。應聘人員須符合調整后的崗位招聘條件。
7.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具有數字化背景的人才。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展言。
咨詢電話:0371-85515521。
聯系郵箱:liuzhanyan@hfban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