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務發展和管理工作需要,廣發銀行總行現面向社會(行內外)誠聘高級風險管理人才。
一、招聘職位
北京分行副行長(兼信貸風險總監),工作地點為北京;
鄭州分行副行長(兼信貸風險總監),工作地點為鄭州;
廣州分行副行長(兼信貸風險總監),工作地點為廣州;
上海分行副行長(兼信貸風險總監),工作地點為上海;
武漢分行副行長(兼信貸風險總監),工作地點為武漢;
二、崗位職責
1、貫徹總、分行發展戰略,參與決策所在分行經營管理事項;
2、根據總行風險管理政策及授權,組織制訂和實施所在分行風險管理實施方案,推動業務增長并做好風險控制;
3、根據總行信貸授信政策及授權,組織開展所在分行的信貸審批工作;在總行授權范圍內獨立從事授信業務的審批;
4、統籌所在分行法律與合規事務;
5、統籌所在分行的資產保全工作;
6、根據我行人力資源管理規定,指導和統籌本業務條線的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對分管部門相關人員的聘任、解聘、績效管理等具有專業審核權;
7、定期向總行述職;
8、總行或所在分行行長授予的其他職權。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
2、從事銀行工作10年(含)以上,其中從事信貸審查、信貸管理、資產保全等風險管理崗位或者分管以上某一業務5年(含)以上,其中擔任高、中層管理職位2年(含)以上;
3、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熟悉銀行業務流程,對行業經營的各類風險及風險防范措施有比較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分析和管理能力;
4、有良好的業績表現,具有較強的風險把控能力;
5、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較強的全局觀念、責任心和敬業精神,能夠廉潔自律,從業記錄良好,身體健康;
6、符合我行親屬回避的有關要求。
四、特別說明
廣發銀行內部員工參加應聘的,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同時還應具備行內選聘公告所規定的以下條件:
1、在一級分行擔任副行長(級)(含)以上職務、或在總行擔任部門副總經理(含)以上職務,距離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年齡計算的啟始時限為2010年12月30日),超過兩個年度;
2、在一級分行擔任部門總經理/(二級分行)支行行長職務,或在總行擔任部門內設主管職務,并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現職級工作2年(含)以上;
(2)近兩年考核成績在本單位/本部門排名靠前,其中2009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B級(稱職)及以上;
(3)年齡5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五、應聘程序
1、非廣發銀行申請人員請登陸廣發銀行網站(www.gdb.com.cn)首頁“人才招聘”在線注冊、報名(請填寫“社會招聘人才簡歷”),并請將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等重要證明材料郵寄至廣東省廣州市東風東路713號廣發大廈32樓人力資源部組織建設團隊(郵編510080)。報名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13日。
2、廣發銀行內部員工參加應聘的,具體應聘程序參見行內選聘公告。
3、應聘者資料恕不退還,本行對應聘者資料保密。應聘者需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本行有權取消其參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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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