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正式開始籌建。為盡快做好哈爾濱分行開業的各項準備工作,并為我行在哈爾濱市場的開拓發展奠定基礎,現面向社會誠聘哈爾濱分行高級管理人才。
一、招聘職位
哈爾濱分行(籌)副行長(前臺);
哈爾濱分行(籌)副行長(中臺);
哈爾濱分行(籌)副行長(后臺運營);
上述三個職位的工作地點均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二、崗位職責
哈爾濱分行(籌)副行長(前臺):
1、貫徹總、分行發展戰略,參與決策所在分行經營管理事項;
2、在總、分行授權范圍內,負責所在分行前臺業務,組織制定和實施分行公司業務、個人業務的發展策略及年度計劃,推動業務增長和風險控制;
3、統籌所在分行前臺業務的產品管理工作;
4、統籌所在分行的市場營銷活動,拓展、營銷和維護分行重要客戶;
5、根據我行人力資源管理規定,指導和統籌所轄業務條線的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對分管部門相關人員的聘任、解聘、績效管理等具有專業審核權;
6、定期向總行述職;
7、總行或所在分行行長授予的其他職權。
哈爾濱分行(籌)副行長(中臺):
1、貫徹總、分行發展戰略,參與決策所在分行經營管理事項;
2、在總、分行授權范圍內,負責所在分行中臺的控制及管理,組織制定和實施分行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合規建設的發展策略及年度計劃,推動分行的業務增長和風險控制;
3、依據總行風險管理政策,建立、完善分行的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4、依據總行財務政策,統籌分行的計劃財務管理工作;
5、統籌分行資產處置工作,協調各項法律事務;
6、根據我行人力資源管理規定,指導和統籌所轄業務條線的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對分管部門相關人員的聘任、解聘、績效管理等具有專業審核權;
7、定期向總行述職;
8、總行或所在分行行長授予的其他職權。
哈爾濱分行(籌)副行長(后臺運營):
1、貫徹總、分行發展戰略,參與決策所在分行經營管理事項;
2、在總、分行授權范圍內,負責所在分行后臺業務,組織制訂和組織實施分行運營管理、支付結算、信息科技、行政后勤等發展策略及工作計劃,推定業務發展和內控管理;
3、統籌所在分行運營管理、行政后勤、監察保衛和黨群工會等工作;
4、負責指導開展分行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相關工作;
5、統籌分行運營及后勤支持,組織流程改進及經營硬件環境的管理及優化。
6、根據我行人力資源管理規定,指導和統籌所轄業務條線的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對分管部門相關人員的聘任、解聘、績效管理等具有專業審核權。
7、定期向總行述職。
8、總行或所在分行行長授予的其他職權。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應聘基本條件詳見具體崗位說明。
四、應聘程序
1、申請人員請登陸廣發銀行網站(www.gdb.com.cn)首頁“人才招聘”在線注冊、報名(請填寫“社會招聘人才簡歷”)。并請將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等重要證明材料郵寄至廣東省廣州市東風東路713號廣發大廈32樓人力資源部組織建設團隊(郵編510080)。
2.報名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13日。
3、應聘者資料恕不退還,本行對應聘者資料保密。應聘者需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本行有權取消其參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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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