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期后事項
一、期后事項的含義(發生與發現的區別)(教材P619)
期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審計報告日之間發生的事項以及審計報告日后發現的事實。
二、期后事項的種類(教材P620)
三.不同時段期后事項及CPA責任劃分(教材圖25-1)(教材P621)
圖25-1 期后事項分段示意四、主動識別第一時段期后事項(教材P621)
1.基本原則
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截至審計報告日發生的、需要在財務報表中調整或披露的事項是否均已得到識別。
資產負債表日至審計報告日之間發生的期后事項屬于第一時段期后事項。對于這一時段的期后事項,注冊會計師負有主動識別的義務,應當設計專門的審計程序來識別這些期后事項,并根據這些事項的性質判斷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進而確定是進行調整還是披露。
2.知悉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期后事項時的考慮
在實施了上述用以識別期后事項的審計程序后,如果知悉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期后事項,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這些事項在財務報表中是否得到恰當的會計處理或予以充分披露。
如果所知悉的期后事項屬于調整事項,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是否已對財務報表做出適當的調整。如果所知悉的期后事項屬于非調整事項,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被審計單位是否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
五、被動識別第二時段期后事項(教材P623)
1.基本原則
在審計報告日后,注冊會計師沒有責任針對財務報表實施審計程序或進行專門查詢。但是,在這一階段,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并未報出,管理層有責任將發現的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事實告知注冊會計師。當然,注冊會計師還可能從媒體報道、舉報信或者證券監管部門告知等途徑獲悉影響財務報表的期后事項。
2.知悉第二時段期后事項時的考慮
(1)管理層修改財務報表時的處理
如果管理層修改了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此時,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驗證管理層根據期后事項所做出的財務報表調整或披露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例如,被審計單位在財務報表報出日前取得了法院關于訴訟賠償案的最終判決,因此,管理層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將應支付的該筆賠償款反映于財務報表中。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就應當實施與預計負債相關的審計程序。
由于管理層修改了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除了根據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外,還要針對修改后的財務報表出具新的審計報告和索取新的管理層聲明書。新的審計報告日期不應早于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修改后的財務報表的日期。
由于審計報告日的變化,注冊會計師應當將用以識別期后事項的審計程序延伸至新的審計報告日,以避免重大遺漏。
(2)管理層不修改財務報表且審計報告未提交時的處理
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應當修改財務報表而管理層沒有修改,并且審計報告尚未提交給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的規定,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3)管理層不修改財務報表且審計報告已提交時的處理
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應當修改財務報表而管理層沒有修改,并且審計報告已提交給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當通知管理層不要將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向第三方報出。
如果財務報表仍被報出,注冊會計師應當采取措施防止財務報表使用者信賴該審計報告。例如,針對上市公司,注冊會計師可以利用證券傳媒,刊登必要的聲明,防止使用者信賴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采取的措施取決于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所征詢的法律意見。
六、被動識別第三時段期后事項(教材P624)
1.基本原則
在財務報表報出后,注冊會計師沒有義務針對財務報表做出查詢。但是,并不排除注冊會計師通過媒體等其他途徑獲悉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期后事項的可能性。
2.處理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需要修改財務報表,并與管理層進行討論。同時,注冊會計師還需要根據管理層是否修改財務報表、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所有收到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人士了解這一情況、是否臨近公布下一期財務報表等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措施。
(1)管理層修改財務報表時的
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修改是否恰當,讓所有收到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人士了解這一情況。
(2)管理層未采取任何行動時
注冊會計師應當采取措施防止財務報表使用者信賴該審計報告,并將擬采取的措施通知治理層。
(3)臨近公布下一期財務報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