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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度,專業階段考試全部合格的考生,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六科單科合格成績通知單于2011年度1月30日前到省考辦(長春市北安路1080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320室)辦理換取專業階段合格證書相關登記手續;
截至2010年度,取得全科合格的考生,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專業階段合格證書及綜合階段成績合格通知單于2011年度1月30日前到省考辦(長春市北安路1080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320室)辦理換取全科合格證書相關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