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處理辦法
個人信用報告有異議時,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門 或直接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出個人信用報告的異議申請,個人需出示本人身 份證原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異議申請,代理人須 提供委托人(個人自己)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的個人信用 報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委托書。
在征信系統運營初期,電話及互聯網尚不具備在線核實身份的功能,所以目前暫時不能受理通過電話或互聯網提交的異議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正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個人可以通過電話、互聯網等更多的途徑提交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的申請和提交異議的申請。
個人客戶也可持本人身份證向與其發生信貸融資的商業銀行經辦機構反映。
(2)銀行處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個人異議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將異議申請轉交征信服務中心。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接到異議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進行內部核查。征信服務中心發現異議信息是由于個人信用數據庫信息處理過程造成的,應當立即進行更正,并檢查個人信用數據庫處理程序和操作規程存在的問題。征信服務中心內部核查未發現個人信用數據庫處理過程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提供相關信息的商業銀行進行核查。商業銀行應當在接到核查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征信服務中心做出核查情況的書面答復。異議信息確實有誤的,商業銀行應當采取以下措施:應當向征信服務中心報送更正信息;檢查個人信用信息報送的程序;對后續報送的其他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檢查,發現錯誤的,應當重新報送。
征信服務中心收到商業銀行重新報送的更正信息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異議信息進行更正。異議信息確實有誤,但因技術原因暫時無法更正的、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對該異議信息做特殊標注,以有別于其他異議信息。經過核查,無法確認異議信息存在錯誤的,征信服務中心不得按照異議申請人要求更改相關個人信用信息。
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接受異議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向異議申請人或轉交異議申請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提供書面答復;異議信息得到更正的,征信服務中心同時提供更正后的信用報告。異議信息確實有誤,但因技術原因暫時無法更正異議信息的,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書面答復中予以說明,待異議信息更正后,提供更正后的信用報告。
轉交異議申請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征信服務中心書面答復和更正后的信用報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異議申請人轉交。對于無法核實的異議信息,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允許異議申請人對有關異議信息附注個人聲明。征信服務中心將妥善保存個人聲明原始檔案,并將個人聲明載人異議申請人信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