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結算業務是指銀行為單位客戶和個人客戶采用票據、匯款、托收、信用證、信用卡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支付及資金清算提供的服務。
1.匯票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2.本票
銀行本票用于單位和個人在同一交換區域支付各種款項。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銀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為兩個月。
3.支票
可用于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結算。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普通支票等。
旅行支票是銀行等機構為方便國際旅行者在旅行期間安全攜帶和支付費用而簽發的一種固定面額票據。
4.匯款
電匯、票匯、信匯三種方式。
①電匯:特點是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費用高。多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額匯款。
②票匯
③信匯:信匯委托書。目前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基本不再使用信匯。
5.信用證
主要特點:信用證是一項獨立于貿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種契約。信用證業務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與單據有關的貨物。
6.托收
托收是指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賬戶所在銀行(托收行)提交憑以收取款項的金融票據或/和商業單據,要求托收行通過其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托收屬于商業信用,托收銀行與代收銀行對托收的款項能否收到不承擔責任。
背景知識
票據和結算憑證填寫的規定
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