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采集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
局直各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豫財會【2010】58號精神,結合局直單位會計從業人員管理現狀,做好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的重要性
此工作是推動會計人員管理信息化進程的一項基礎工作,也是會計管理工作科學化、精細化的必然要求。通過對全省范圍內會計從業人員的信息采集,補充完善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可以夯實基本信息數據庫,使會計管理信息系統充分發揮作用。各單位要按照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的內容和方式
根據會計從業人員管理的需要,結合我省會計信息化管理系統的要求。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的總體內容,請登錄河南省財政廳門戶網站—河南省會計管理系統(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按照要求進行網上填報,按照會計人員屬地管理原則通過網絡進行采集,到指定地點進行確認。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信息采集的會計從業人員,視作自動放棄會計從業資格,會計管理系統將自動刪除其證書序號及有關資料。務必保證按時完成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采集任務。
三、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的時間安排及上報
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為統一采集信息時間。為確保采集信息期間數據的穩定性和完整性,自開始采集信息之日起暫停會計人員跨地區的調出工作。此前已辦理調出手續且在有效期內的持證人,在調入地進行信息采集。
四、統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
為便于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匯總和跨地區調轉,也為將來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與其他社會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接預留空間,今后將統一采用身份證號作為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唯一檔案號。
五、注意事項
(一)《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中所列項目均為全國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所必須的最基本信息,采集時不能漏項。
(二)2011年3月1日前,完成信息的上報工作,各單位請及時將采集的信息錄入會計管理系統。
(三)為避免采集信息期間出現信息丟失等問題,請各單位做好相關數據的備份工作。
六、要求
2011年3月1日前,持網上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河南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第二代身份證、會計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均為原件)到會計證簽發機關進行審核確認。由于鄭州市財政局辦事大廳進行改造裝修,其確認工作委托中原區辦事大廳、金水區辦事大廳、管城區辦事大廳就近辦理,如發證機關是某區就直接到發證區機關確認。
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或建議,請及時反饋。
聯系人:趙志平 6697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