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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與登記
第一節 封閉式基金的募集與交易
一、封閉式基金的募集程序
封閉式基金的募集要經過申請、核準、發售、備案、公告五個程序。
二、封閉式基金募集申請文件
申請募集封閉式基金應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請報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協議草案、招募說明書草案等。
三、募集申請的核準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要求,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封閉式基金募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四、封閉式基金份額的發售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封閉式基金份額的發售。目前,我國封閉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一般為3個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
封閉式基金份額的發售,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辦理。
在發售方式上,主要有網上發售與網下發售兩種方式。
網上發售是指通過與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聯網的全國各地證券營業部,向公眾發售基金份額的發行方式。
網下發售方式是指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營業網點和承銷商的指定賬戶,向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發售基金份額的方式。
封閉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例1·單選題】根據有關規定,我國封閉式基金的募集期限為( )內。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答疑編號911030101]
答案:C
五、封閉式基金的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的三個條件:
(1)封閉式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基金份額總額達到核準規模的80%以上;
(2)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達到200人以上;
(3)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
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備案申請和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承擔責任:
(1)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例2·單選題】封閉式基金募集不成功,( )必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
A.基金發起人
B.基金持有人
C.基金托管人
D.基金管理人
[答疑編號911030102]來源:
答案:D
六、封閉式基金的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條件
(1)基金份額總額達到核準規模的80%以上;
(2)基金合同期限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額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
(4)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額上市交易規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交易賬戶的開立(比較嚴格,只能是一個以及一一對應)
基金賬戶只能用于基金、國債及其他債券的認購交易。
每個有效證件只允許開設1個基金賬戶,已開設證券賬戶的不能再重復開設基金賬戶。每位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1個資金賬戶,并只能對應1個股票賬戶或基金賬戶。
股票賬戶卡或基金賬戶卡+身份證——開設資金賬戶
(三)交易規則(同股票)
1.交易時間:封閉式基金的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交易原則:封閉式基金的交易遵從“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3.交易方式:我國封閉式基金的交易采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提示:
封閉式基金交易的漲跌幅比例為10%(基金上市首日除外,無漲跌幅限制)。
封閉式基金的交收同A股一樣實行T+1交割、交收。
(四)交易費用
我國基金交易傭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額的0.3%,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上海證券交易所還按成交面值的0.05%收取登記過戶費,由證券商向投資者收取。該項費用由證券登記公司與證券公司平分。
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封閉式基金不收取印花稅。
(五)基金指數
派許指數(派氏指數):報告期;
拉斯貝爾指數(拉氏指數):基期
上證基金指數計算方法采用派許指數,以基金份額總額為權數。以2000年5月8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證券投資基金市價總值為基值,基日指數為1000點。
深證基金指數計算方法采用派許指數,以基金份額總額為權數。以2000年6月30日為基日,以該日所有證券投資基金市價總值為基值,基日指數為1000點。
(六)折(溢)價率
第二節 開放式基金的募集與認購
一、開放式基金的募集
(一)開放式基金募集的程序
開放式基金的募集程序與封閉式基金的募集程序相似,也要經過申請、核準、發售、備案、公告五個步驟。
(二)申請募集文件
開放式基金應提交的申請募集文件項目與封閉式基金的基本相同,但開放式基金在一些文件的具體內容上與封閉式基金有所不同。
(三)募集申請的核準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開放式基金募集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核準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
(四)開放式基金的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開放式基金的募集。開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計算,不得超過3個月。
(五)開放式基金份額的發售
開放式基金份額的發售,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辦理。
(六)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2個條件:(對比封閉式基金條件,都和2有關)
(1)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
(2)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