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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我國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清算與交收
一、交收賬戶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作為共同交收對手方,負責結算參與人之間的EIT份額交易、申購、贖回的資金結算,并分別設立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資金及證券集中交收賬戶,用于與結算參與人的相關證券和資金的交收。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為結算參與開立證券和資金交收賬戶。資金交收賬戶即為結算備付金賬戶,用于包括ETF份額和組合證券的資金凈額交收;證券交收賬戶(指擔保證券交收賬戶)用于包括ETF份額及組合證券在內的待交收品種的證券交收,該賬戶與結算參與人的結算備付金賬戶存在一一對應關系。
二、ETF認購的清算與交收
(一)基金認購方式
基金認購方式可分為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網下組合證券認購和網上組合證券認購四種方式。
網上現金認購是指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用交易所網上系統以現金進行的認購。
網下現金認購是指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以現金進行的認購。
網下組合證券認購指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以組合證券進行的認購。
網上組合證券認購是指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用交易所網上系統以組合證券進行的認購。
(二)網上現金認購資金結算流程
投資者通過結算參與人提交網上現金認購申請,由該結算參與人凍結相應的認購資金。
(三)網下現金認購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有效認購資金的結算,不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辦理。
(四)組合證券認購
1、組合證券認購的凍結。
2、組合證券認購份額的確定。
3、組合證券認購凍結期間的股票權益歸屬。
在認購的股票過戶前,股票權益屬于認購人。
(五)ETF發售失敗的協助工作
基金管理人應承擔返還認購資金的責任
三、ETF二級市場交易的清算與交收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T日擔保交收證券的交易,不區分證券品種,對交易應收、應付資金軋差計算,確定一個資金清算凈額。T+1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與結算參與人之間按清算凈額進行資金交收。ETF份額交易、申購、贖回的資金清算凈額,并入當日其他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凈額之中,于T+1日一并進行資金交收。
ETF份額與組合證券之間轉換遵循等價交換原則,即ETF份額凈值與對應的組合證券的市值、現金代替、現金差額之和相等。
(一)清算
1、T日交易所傳輸的ETF份額交易、申購、贖回成交數據;
2、基金管理人T日15:00前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報送的T-1日ETF資產凈值和現金差額數據。
(二)交收
1、資金交收。
2、ETF份額和組合證券交收。
四、風險管理
(一)結算資格管理
1、僅于符合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風險控制要求的結算參與人直接完成申購、贖回結算
2、上交所將擬成為基金代表證券公司的名單知會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其中有資格成為申購、贖回結算參與人的代辦證券公司的情況反饋上交所。
3、對結算參與人業務開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可以要求其定期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報送財務報表。
(二)證券待交收管理
(三)其他風險管理措施
1、依據風險共擔的原則,結算參與人應當按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規定繳納結算保證金和最低結算備付金。
2、結算參與人結算備付金賬戶的日末余額不得低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核定的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最低結算備付金繳存比例及其調整按照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規定執行。
3、T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請交易所對有待交收證券的結算參與人名下相關證券賬戶限制轉指定。
4、結算參與人出現資金交收違約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違約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有關規定計收利息及交收違約金,并提請證券交易所暫停該結算參與人申購、贖回業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