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本網站所發布內容為轉載資訊,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內容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聯系方式、保證無條件入職、收取各種費用等信息,請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當受騙造成各種損失。
第五章 金融衍生工具
本章大綱要求:
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按照基礎工具的種類、產品形態、交易場所及交易方法等不同的分類方法;了解金融衍生工具產生和發展的原因、金融衍生工具最新的發展趨勢。
掌握現貨、遠期、期貨交易的定義、基本特征和主要區別;掌握金融遠期合約和遠期合約市場的概念、遠期合約的類型;了解現階段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遠期交易、外匯遠期交易、遠期利率協議以及境外人民幣NDF的基本情況。
掌握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合約的定義;熟悉金融期貨交易與金融現貨交易及遠期交易的區別;掌握金融期貨的集中交易制度、標準化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保證金制度、無負債結算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每日價格波動限制及斷路器規則等主要交易制度;掌握金融期貨合約的主要類別;了解境外金融期貨合約的主流品種和交易規則。掌握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及交易規則;掌握金融期貨的套期保值功能、價格發現功能、投機功能、套利功能。了解互換交易的主要類別和交易特征;了解人民幣利率互換的業務內容;了解信用違約互換(CDS)的含義和主要風險。
掌握金融期權的定義和特征;掌握金融期貨與金融期權在基礎資產、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履約保證、現金流轉、盈虧特點、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等方面的區別;熟悉金融期權按選擇權性質、合約履行時間、期權基礎資產性質劃分的主要種類;了解金融期權的主要功能。
掌握權證的定義、分類、要素;熟悉權證的發行、上市與交易。
掌握可轉換債券的定義和特征;掌握可轉換債券的主要要素。掌握附權證的可分離公司債券的概念與一般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掌握存托憑證的定義;了解美國存托憑證種類以及與美國存托憑證的發行和交易相關的機構;了解存托憑證的優點;了解我國發行的存托憑證。
掌握資產證券化的含義、證券化資產的主要種類;掌握資產證券化的有關當事人;了解資產證券化的結構和流程;了解目前中國銀行業信貸資產證券化和房地產信托投資單位的現狀、特點與發展趨勢;了解美國次級貸款和相關證券化產品危機。
掌握結構化衍生產品的定義、類別、結構化金融衍生品的收益與風險。
第一節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定義:指建立在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之上,其價格取決于基礎金融產品價格(或數量)變動的派生金融產品。這里所說的基礎產品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僅包括現貨金融產品(如債券、股票、銀行定期存款單等等),也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作為金融衍生工具基礎的變量種類繁多,主要是各類資產價格、價格指數、利率、匯率、費率、通貨膨脹率以及信用等級等等,近些年來,某些自然現象(如氣溫、降雪量、霜凍、颶風)甚至人類行為(如選舉、溫室氣體排放)也逐漸成為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礎變量。
在實踐中,為了更好地確認衍生工具,各國及國際權威機構給衍生工具下了比較明確的定義。1998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所發布的第l33號會計準則——《衍生工具與避險業務會計準則》是首個具有重要影響的文件,該準則將金融衍生工具劃分為獨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兩大類,并給出了較為明確的識別標準和計量依據,尤其是所謂公允價值的應用,對后來各類機構制定衍生工具計量標準具有重大影響。2001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的第39號會計準則——《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和2006年2月我國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均基本沿用了FASBl33的衍生工具定義。
1.獨立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以及具有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一種以上特征的工具。
具有下列特征:
(1)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該變量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
(2)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
(3)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
2.嵌入式衍生工具
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現金流量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的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與主合同構成混合工具,如可轉換公司債券等。
一旦被確認為衍生產品或可分離的嵌入式衍生產品,相關機構就要把這一部分資產歸入交易性資產類別,按照公允價格計價。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
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照一定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
2.杠桿性:放大效應
金融衍生工具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證金或權利金就可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例如,若期貨交易保證金為合約金額的5%,則期貨交易者可以控制20倍于所交易金額的合約資產,實現以小搏大的效果。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時,交易者所承擔的風險與損失也會成倍放大,基礎工具價格的輕微變動也許就會帶來交易者的大盈大虧。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桿效應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它的高投機性和高風險性。
3.聯動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與基礎產品或基礎變量緊密聯系、規則變動。
4.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決于交易者對基礎工具(變量)未來價格(數值)的預測和判斷的準確程度。
金融衍生工具還伴隨著以下幾種風險:
(1)信用風險
(2)市場風險
(3)流動性風險
(4)結算風險
(5)操作風險
(6)法律風險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類
(一)按照產品形態分類
1.獨立衍生工具
2.嵌入式衍生工具
(二)按照交易場所分類
1.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
在有組織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
2.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分散的,一對一交易的衍生工具。
(三)按照基礎工具種類分類
1.股權類產品的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指數為基礎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貨、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貨、股票指數期權以及上述合約的混合交易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