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股價格可以說是影響權證價格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投資權證時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也就是正股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正股價格波動的風險主要表現于兩個方面:一是投資者看錯正股方向,導致權證投資錯誤所帶來的風險;二是權證具有杠桿效應,致使投資者虧損加倍的風險。
對認購證而言,當正股價格上漲時,權證價格也會上漲;認沽證則相反,當正股價格上漲時,權證價格反而下跌。如果投資者對正股方向判斷錯誤,則不免會遭受虧損。以馬鋼CWB1的走勢為例,從2007年10月至今,在正股震蕩下挫的影響下,馬鋼CWB1也由8元多的股價縮水至不到2元。如果投資者認為馬鋼股份于這段時期會有不錯表現而投資馬鋼CWB1,則不免出現大幅虧損的情況。
另外,權證隨正股價格波動的風險還體現于權證的杠桿效應上。權證屬于一種“以小博大”的杠桿投資工具。當正股價格發生變化時,權證的價格比正股的波動往往要大得多。理論上,投資者可以參考權證的有效杠桿比率這一指標,來判斷權證杠桿效應的大小。有效杠桿代表正股價格變化1%時,權證價格變動的百分比,表示投入在正股和權證的資金量相等時,投資權證的收益相對于投資正股收益的實際放大倍數。假設某權證的有效杠桿比率為5,意味著如果正股價格變化1%,理論上權證的價格應該變化5%,即權證價格的波動幅度高達正股的5倍。
也正因為如此,在我國證券市場上,權證每天的漲跌幅限制規定也采取了較為靈活的方式。《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依此式可以推出,權證跌幅=10%×125%×行權比例×(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如果計算結果小于或等于0,則跌幅價格為零。一般來說,將行權比例折算為1時,正股的價格高于權證價格,所以,權證的日跌幅限制一般都會超過10%。例如,2008年8月1日和8月11日,鋼釩GFC1受正股大幅下跌影響,跌幅分別高達13.93%和15.62%,仍未觸及跌停板。在有效杠桿的作用下,權證隨正股價格波動的風險之大可見一斑。
因此,投資權證時,正股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不容小覷。想要較好的控制這種風險,首先應該對正股走勢詳加判斷,其次應對投資權證的倉位加以限制,最后,在投資權證之前設置好止損位,以防出現過大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