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權證每天的漲跌停幅度限制與股票很不一樣,不僅不同權證具有不同的漲跌停幅度,即使是同一權證,在不同的交易日其漲跌幅限制也不一樣,不少投資者對此感到很困惑。本文就來詳細介紹我國權證的漲跌停幅度計算規則。
根據交易所《權證暫行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權證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按下列公式計算: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當計算結果小于等于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舉例來說,新近上市的石化CWB1的行權比例為0.5,2008年3月4日,石化CWB1的收盤價格為2.604元,其正股中國石化的收盤價格為16.80元,則中國石化于2008年3月5日的漲幅價格為16.80×(1+10%)=18.48元,跌幅價格為16.80×(1-10%)=15.12元,于是,石化CWB1于2008年3月5日的漲幅價格=2.604+(18.48-16.80)×125%×0.5=3.654元,跌幅價格=2.604-(16.80-15.12)×125%×0.5=1.554元。
上述計算過程中,上證所和深交所存在一個細微的差別。上證所權證計算漲跌幅價格的時候,計算過程的每一步都進行四舍五入至最小價格單位,而深交所權證計算漲跌幅價格時,首先計算正股的漲跌幅價格(精確到0.001元),其余中間步驟不進行四舍五入,最終結果進行四舍五入至0.001元。
另外,投資者還應注意的是,股票在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而權證在上市首日則仍根據以上公式計算漲跌幅價格,公式中的“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則以權證的開盤參考價代替。
最后,為防范市場風險,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深交所對處于深度價外的認沽證在臨近到期時實行特殊的漲幅限制,不設跌幅限制。例如,從2008年3月3日至3月26日,深交所對“五糧YGP1”實行以下價格漲幅限制,不實行跌幅限制:(1)當“五糧YGP1”前收盤價格在0.100元以上(含0.100元)的交易日,價格漲幅比例為10%;(2)當“五糧YGP1”前收盤價格在0.010元至0.100元(含0.010元,不含0.100元)的交易日,價格漲幅比例為20%;(3)當“五糧YGP1”前收盤價格低于0.010元(不含0.010元)的交易日,價格漲幅比例為50%。漲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幅比例)。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我國對于權證漲跌幅限制的規定,一方面可以防范市場上的過度投機行為;另一方面,利用漲跌幅的絕對價格而非百分比來進行限制,放寬了權證的波動空間,符合權證具備杠桿效應的特性,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