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股權:
“PE”即Private Equity,我們將其譯為“私募股權”。
在國內,也有不少同仁將其翻譯為“私人股權”、“私人權益”、“私人股權投資”、“私人權益資本”等等。
與私募股權(PE)直接關聯的重要概念有:
(1)PE Investment,私募股權投資;
(2)PE Fund,私募股權基金;
私募股權(PE)是一種金融工具(FINANCE INSTRUMENT),也是一種投融資后的權益表現形式。
私募股權(PE)與公司債券(corporate bond)、貸款(loan)、股票(stock)等具有同質性。但其本質特征(區別)主要在于:
第一,私募股權(PE)不是一種負債式的金融工具,這與股票(stock)等相似,并與公司債券(corporate bond)、貸款(loan)等有本質區別;
第二,私募股權(PE)在融資模式(financing mode)方面屬于私下募集(private placement),這與貸款(loan)等相似,并與公司債券(corporate bond)、股票(stock)等有本質區別;
第三,私募股權(PE)主要是投資于尚未IPO(首次公開募股)的企業而產生的權益;
第四,私募股權(PE)不能在股票市場上自由地交易;
第五,其他從略。
從法律的角度講,私募股權(PE)體現的不是債權債務關系。它與債(debt)有本質的區別。
總之,私募股權(PE)是Equity(股權或權益)之一種,既能發揮融資功能,又能代表投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