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定于2019年12月14日對報考吉林省人民銀行系統各分支機構2020年行員錄用考試筆試通過的考生進行面試,并于12月10日全天、11日全天、12日上午對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評。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一)地點: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長春市人民大街2219號,乘6路、306路等公交車、地鐵一號線到“人民廣場”站下車)。
(二)時間: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共分兩天半進行。
12月10日上午8:00,報考長春中心支行經濟金融專業、會計專業、統計專業、法律專業的考生于12月10日上午8: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一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0日上午8:00,報考長春中心支行計算機專業、管理專業、理工科專業、雙陽支行、農安縣支行、九臺支行、榆樹市支行、德惠市支行的考生于12月10日上午8: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二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0日下午13:00,報考
白城市中心支行、鎮賚縣支行、通榆縣支行、洮南市支行、大安市支行的考生于12月10日下午13: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一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0日下午13:00,報考遼源市中心支行、東
豐縣支行、東遼縣支行、
白山市中心支行、撫松縣支行、靖宇縣支行、長白縣支行、臨江市支行的考生于12月10日下午13: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二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1日上午8:00,報考四平市中心支行、梨樹縣支行、伊通縣支行、公主嶺市支行、雙遼市支行、磐石市支行的考生于12月11日上午8: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一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1日上午8:00,報考吉林市中心支行、永吉縣支行、蛟河市支行、樺甸市支行、舒蘭市支行的考生于12月11日上午8: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二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1日下午13:00,報考松原市中心支行、前郭縣支行、長嶺縣支行、乾安縣支行、扶余市支行的考生于12月11日下午13: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一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1日下午13:00,報考通化市中心支行、輝南縣支行、柳河縣支行、梅河口市支行、集安市支行的考生于12月11日下午13: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二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2日上午8:00,報考延邊州中心支行的考生于12月12日上午8: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一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12月12日上午8:00,報考圖們市支行、敦化市支行、琿春市支行、龍井市支行、和龍市支行、汪清縣支行、安圖縣支行的考生于12月12日上午8:00準時到達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辦公樓四樓第二會議室,按照現場安排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出國留學人員和2018年、2019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除外)和復印件。
(2)從人民銀行報名網站中下載填寫并經所在學校蓋章的(可手寫,也可打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20年人員錄用報名推薦表》原件一份。
(3)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須在有效期內)。
(4)網上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各項資格證書等)。
(5)2018年、2019年畢業的考生除提供材料(1)(2)(3)(4)外,還需提供學校尚未派遣或可以改派的相關證明材料、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已派遣到人才代理機構或者地方人事局的2018年、2019年畢業生,經本人與檔案存放部門聯系確系可以改派的,還需提供畢業時學校開具的《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到單位必須為人才代理機構或地方人事局)。
(6)出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材料(1)(2)(可無學校蓋章)(4)外還需提供我駐外領館開具的國外留學證明及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對于2018年、2019年已畢業的人員還需提供畢業證及學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社會在職人員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工作證(如單位未統一制發工作證,需提供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簽章的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國內院校畢業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須在有效期內)。
(5)出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材料(1)、(2)、(3)還需提供我駐外領館開具的國外留學證明及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網上報名“工作經歷”一欄中填報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在職證明、勞動合同、錄用協議、保險繳費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7)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各項資格證書等)。
上述材料不全或相關信息不實者,將根據人民銀行總行相關人員招錄政策規定取消面試資格。
(四)注意事項
1、長春中心支行將在11月29日前將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在收到面試短信通知后,應按通知要求回復確認。
2、報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后,將對合格的考生進行心理測評。考生須自帶黑色碳素筆和具備可上網功能手機(確保電量充足),用于簽訂《考生保密承諾書》及進行心理測評。
考生應嚴格按照指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未及時到場者視同放棄面試。
二、面試
(一)面試原則
面試工作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二)面試方式
無領導小組討論。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9年12月14日進行。
2019年12月14日:考生請于7:00憑身份證進入候考室(金融大廈)候考,分組進行面試。
面試地點:吉林省金融大廈(長春市人民大街2133號)。
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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