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2017年度分支機構人員錄用工作安排,現就陜西省轄區人員錄用面試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與擬錄用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的面試人員(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二、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7年1月11日-12日,08:30-11:30、13:30-17:30。
其中:報考西安分行機關及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機關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僅限于2017年1月11上午8:30-11:30。未在規定時間前來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地點
西安市高新路49號人民銀行西安分行2樓會議室
(三)需提供資料
1.應屆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復印件),人民銀行報名推薦表(按填表要求加蓋公章),報考信息中填報的各種獎勵、資格證書以及學術成果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及以上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2.延緩派遣人員(即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延緩派遣的2016年、2015年畢業生):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畢業學校開具的延緩派遣證明,人民銀行報名推薦表(按填表要求加蓋公章),報考信息中填報的各種獎勵、資格證書以及學術成果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本科及以上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3.社會在職人員: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現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以及同意報考證明,本科及以上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報考信息中填報的各種獎勵、資格證書以及學術成果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
4.歸國留學人員: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認證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報考信息中填報的各種獎勵、資格證書以及學術成果等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及以上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2017年1月14日,具體時間安排以資格復審當天通知為準。
(二)面試地點
西安市高新路49號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辦公樓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資格復審、面試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自理,請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訊暢通。
(二)考生必須由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嚴禁替考行為。
(三)考生面試期間,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自行攜帶的須關閉并交考務人員管理。否則視為違規行為,面試成績為0。
(四)考生如有疑問,可與人民銀行西安分行人事處聯系。
電話:(029)88150679 傳真:(029)8815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