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工作安排,現就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面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一)面試人員比例。海口中心支行機關各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為5:1,海南省其他分支機構各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為3:1。
(二)筆試合格分數線。報考海口中心支行機關各職位的考生,各科目筆試成績均應不低于相應科目全國平均分的80%;報考海南省其他分支機構的考生,各科目筆試成績均應不低于相應科目全國平均分的50%。
(三)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一)請入圍面試的考生于2023年4月17日24點前將本人簽名的《參加面試確認書》(附件2)通過郵件(掃描或照片格式)發送至hkpbczhaopin@163.com,電子郵件標題統一為“XXX(身份證號XXX)確認參加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面試”。
(二)放棄面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4月17日24點前將本人簽名的《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附件3)通過郵件(掃描或照片格式)發送至hkpbczhaopin@163.com,,電子郵件標題注明“XXX(身份證號XXX)放棄參加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面試”。
(三)逾期未收到《參加面試確認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時間:2023年4月22日(心理測評后)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大道83號瓊泰大廈(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辦公大樓)3樓。市內可以乘坐3路、7路、18路、57路、83路、G7路、G37路、G42路、G43路、G54、專線2路、游3路公共汽車到人大會堂站A站臺下車向東走二百米。
(二)資格復審攜帶材料考生應根據報考時的身份和所報職位要求,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部分所屬單位2023年度人員錄用招考(招聘)報名推薦表》(可從中國人民銀行人員錄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碩士及以上各段教育經歷的上述材料)。(3)網上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各項資格證書等。
2、社會在職人員(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單位未統一制發工作證,需提供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簽章的工作經歷證明。(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碩士及以上各段教育經歷的上述材料)。(3)網上報名“工作經歷”中填報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4)網上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各項資格證書等。3、留學回國人員留學回國人員根據考生身份類別,除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及留學經歷相關證明材料(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學習證明材料或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等能確定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心理測評
(一)時間:2023年4月22日上午9:00開始。
(二)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大道83號瓊泰大廈(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辦公大樓)3樓。
(三)測評要求:考生應于8:50前進入候考室簽到,測評時間60分鐘左右。測評具體事宜以當天安排為準。
五、面試安排面試將采取現場面試方式
(一)時間: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開始。
(二)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濱海大道83號瓊泰大廈(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辦公大樓)3樓。
(三)程序及要求。
1.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資格復審后發放)進入考場,照片無法辨認或未能出示有效證件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護照、港澳通行證、戶口簿、學生證、工作證、駕照等不能作為進入考場的身份證明。
2.缺考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3.考生應于面試資格審核現場簽署保密及親屬回避承諾。
4.面試當天考生通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應于當天上午7:30前到達面試地點。抽簽具體事宜當天布置。
5.面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全程佩戴好口罩(口罩自備,身份核驗等情況需摘除口罩),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考試結束后按規定及時有序離場。
6.考生要嚴格遵守面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考試,嚴禁替考。凡在面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立即取消面試資格。
7.陪同人員不得隨考生進入面試考點。
8.面試地點不提供停車位,請考生選擇公共交通,并密切關注交通、天氣等情況。
9.考生食宿和交通費自理。
六、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中,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或專業知識)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確定方式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如筆試成績也相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和考察。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心理測評及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的,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期間,考場和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考生不得攜帶具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移動網絡、WIFI、藍牙等功能的手機、移動電腦、平板電腦、手表、手環、耳機等)進入考場和候考室。自行攜帶的,應在開考前按工作人員要求上交并統一管理,面試后歸還。未在規定時間前將相關電子設備交工作人員統一管理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應嚴格遵守資格復審、心理測評及面試相關要求,誠信應考,杜絕作弊行為。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或有作弊行為的,一經發現,將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涉及違法違規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四)如有疑問,請撥打考務咨詢電話:0898-68562325、68562326。
附件2:參加面試確認書.docx
附件3:放棄面試資格聲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