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工作安排,現就中國人民銀行廣西轄區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面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一)面試人員比例。南寧中心支行機關各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為5:1,廣西轄區其他分支機構各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為3:1。
(二)筆試合格分數線。報考南寧中心支行機關各職位的考生,各科目筆試成績均應不低于相應科目全國平均分的80%;報考廣西轄區其他分支機構的考生,各科目筆試成績均應不低于相應科目全國平均分的50%。
(三)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一)請入圍面試的考生于2023年4月17日24點前將本人簽名的《參加面試確認書》(附件2)通過郵件(掃描或照片格式)發送至1664834923@qq.com,電子郵件標題統一為“XXX(身份證號XXX)確認參加中國人民銀行廣西轄區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面試”。
(二)放棄面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4月17日24點前將本人簽名的《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附件3)通過郵件(掃描或照片格式)發送至1664834923@qq.com,電子郵件標題注明“XXX(身份證號XXX)放棄參加中國人民銀行廣西轄區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面試”。
(三)逾期未收到《參加面試確認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
地點:南寧市青秀區桃源路39號(廣西錢幣博物館旁)。
(二)資格復審攜帶材料
考生應根據報考時的身份和所報職位要求,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部分所屬單位2023年度人員錄用招考(招聘)報名推薦表》(可從中國人民銀行人員錄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
(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碩士及以上各段教育經歷的上述材料)。
(3)網上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各項資格證書等。
2.社會在職人員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單位未統一制發工作證,需提供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簽章的工作經歷證明。
(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碩士及以上各段教育經歷的上述材料)。
(3)網上報名“工作經歷”中填報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4)網上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資格證書等。
3.留學回國人員
留學回國人員根據考生身份類別,除提供上述相關資料外,還應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及留學經歷相關證明材料(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學習證明材料或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等能確定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心理測評
(一)時間: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
(二)地點:南寧市青秀區桃源路39號(廣西錢幣博物館旁)。
(三)測評要求:心理測評與資格復審同步進行,請入圍面試人員于心理測評當天攜帶資格復審材料及能夠流暢上網的智能手機,按通知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
五、面試安排
面試將采取現場面試方式。
(一)時間:2023年4月24日。
(二)地點:南寧市青秀區桃源路39號(廣西錢幣博物館旁)。
(三)程序及要求:參加面試人員應在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面試地點的候考室,憑本人身份證簽到,經核實身份后通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截至8:30仍未進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
六、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中,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或專業知識)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確定方式
面試后,招考單位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如筆試成績也相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和考察。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心理測評及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的,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期間,考場和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考生不得攜帶具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移動網絡、WIFI、藍牙等功能的手機、移動電腦、平板電腦、手表、手環、耳機等)進入考場和候考室。自行攜帶的,應在開考前按工作人員要求上交并統一管理,面試后歸還。未在規定時間前將相關電子設備交工作人員統一管理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考生應嚴格遵守資格復審、心理測評及面試相關要求,誠信應考,杜絕作弊行為。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或有作弊行為的,一經發現,將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涉及違法違規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四)如有疑問,請撥打考務咨詢電話:0771-6111746、61114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