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工作安排,現就中國人民銀行山西省分支機構2023年度人員錄用面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一)面試人員比例。太原中心支行機關各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為5:1,山西省其他分支機構各職位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為3:1。
(二)筆試合格分數線。報考太原中心支行機關各職位的考生,各科目筆試成績均應不低于相應科目全國平均分的80%;報考山西省其他分支機構的考生,各科目筆試成績均應不低于相應科目全國平均分的50%。
(三)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一)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將于2023年4月14日向入圍面試的考生發送短信通知。考生須于2023年4月17日24時前通過短信通知中的鏈接或以下鏈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VpHYlROZ3J4T2l1)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上傳本人簽名的《參加面試確認書》(附件2);放棄面試的考生,須同時上傳本人簽名的《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附件3)。
(二)逾期未收到《參加面試確認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
1、報考太原中心支行的考生,請于4月21日7:50到資格復審地點集合。
地點: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辦公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135號)。
(二)資格復審攜帶材料
考生應根據報考時的身份和所報職位要求,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部分所屬單位2023年度人員錄用招考(招聘)報名推薦表》(可從中國人民銀行人員錄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
(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碩士及以上各段教育經歷的上述材料)。對于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對應教育階段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網上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各項資格證書等。
2、社會在職人員
(1)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如單位未統一制發工作證,需提供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簽章的工作經歷證明。
(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碩士及以上各段教育經歷的上述材料)。
(3)網上報名“工作經歷”中填報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網上填報信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所獲獎勵證明、各項資格證書等。
3、留學回國人員
留學回國人員根據考生身份類別,除提供上述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及留學經歷相關證明材料(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學習證明材料或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等能確定留學經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心理測評
(一)時間: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
(二)地點: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辦公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135號)。
(三)測評要求:考生須按照工作人員現場指引在線完成心理測評。未按要求完成心理測評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安排
面試將采取現場面試方式。
(一)時間:2023年4月22日、23日。
(二)地點: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135號)。
(三)程序及要求:
1、考生報到。考生須提前閱讀《考生須知》(資格復審時發放),認真核對所報職位的面試時間,按時報到。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經資格復審后蓋章的準考證,凡證件與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2、組織抽簽。考生按報考職位分組,工作人員組織每組考生抽簽,確定考生的面試順序。
3、實施面試。面試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須嚴格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參加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其中,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或專業知識)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確定方式
面試后,招考單位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如筆試成績也相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和考察。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心理測評及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的,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進入指定的區域等候資格復審、心理測評和面試,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考試結束后應立即離開考點,不得逗留。家長等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點,也請不要在考點附近久留。
(三)面試期間,考場和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考生不得攜帶具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移動網絡、WIFI、藍牙等功能的手機、移動電腦、平板電腦、手表、手環、耳機等)進入考場和候考室。自行攜帶的,應在開考前按工作人員要求上交并統一管理,面試后歸還。未在規定時間前將相關電子設備交工作人員統一管理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生應嚴格遵守資格復審、心理測評及面試相關要求,誠信應考,杜絕作弊行為。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或有作弊行為的,一經發現,將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涉及違法違規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五)考生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考點不提供機動車停車位,且考點門前道路容易擁堵,請駕駛機動車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規劃行程。
(六)考生進入考點后,除核驗身份和面試答題時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時間應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七)如有疑問,請撥打考務咨詢電話:0351-4922509。
附件:
2.參加面試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