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部分
1、儲蓄機構設置,應當遵循統一規劃,方便群眾,注重實效,確保安全的原則。
2、農村信用社辦理儲蓄存款應堅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3、定活兩便儲蓄存款,50元起存,一次存入,不定存期,一次支取本息。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部門因偵察、起訴、審理案件要求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時必須向信用社出具由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正式通知。
5、儲蓄存款停止支付(凍結)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逾期自動撤銷。
6、開辦通存通兌的儲蓄機構,正式掛失手續須在原開戶儲蓄機構辦理,聯機機構只能辦理臨時掛失手續。
7、計算儲蓄存款利息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8、定期儲蓄存期的計算不論是大月、小月或平月、閏月,每月均按30天計算,全年按360天計算。
9、定期儲蓄存款適逢節假日到期,儲戶不能按期取款,儲戶可在儲蓄機構節假日前一天辦理支取或轉存手續,對此,手續上視同提前支取,但利息按到期計算。
10、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