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債管理 ()
1、存款業務管理的原則
堅持統一規范、分級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統一規范是指全省信用社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業務管理制度,服務標準和指導性工作目標開展存款業務活動。分級管理指省聯社負債管理部,縣級聯社負債業務部門依據本級職能承擔相應的存款業務管理工作。分工協作指各級信用社負債,信貸,結算等部門應根據各自的專業性質和特點,按照職責分工,、相互配合,做好組織資金工作。
2、存款人
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3、儲蓄存款的種類
按存期長短劃分,可分為活期儲蓄存款、整存整取儲蓄存款、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儲蓄存款、教育儲蓄、通知存款和經銀監會批準開辦的其他種類的儲蓄存款。
4、存款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資金收付及其工資、資金和現金的支取。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部隊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組織;異地常設機構;外國駐華機構;個體工商戶;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其他組織。(2)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①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②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3)存款人的專用賬戶用于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托基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4)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注冊驗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