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財會〔2008〕16號)和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會〔2005〕40號)等相關規定,自2011年起,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個科目,采取市財政局統一設置常設考場、考生通過計算機答題的方式進行。
自2011年5月起,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將于每個月的10日~15日報名,20日~25日打印準考證,次月安排考試。
據此,考試大編輯上海會計相關考試時間:
例:2012年1月報名,2月考試,每月1次考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