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知
鄂財會發 [2012]6號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2年度的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財政部令第 26號 )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它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 5年內(含 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組織形式
全省 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舉行兩次,上、下半年各一次。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局負責本轄區的考務工作。各市、州應根據所屬縣(市、區)報名等情況,合理確定縣級考點設置方案,報省財政廳會計處備案。
三、報名時間
2012 年上半年報名時間為 2012年3月13日—22日; 2012年下半年報名時間為 2012年9月11日—20日。具體時間為每日 8: 00至 22: 00,雙休日照常報名。
四、報名方式
2012 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準備。
1. 報名前考生應提前準備好電子登記照片。照片文件類型為 .JPG格式,例如: XXX.JPG;像素寬 114,高 156;文件大小不得超過 10KB;相片應符合身份證登記照要求。
2. 應具有中國銀聯所支持的銀行卡,并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二)登錄報名網站。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網址: http://www.ecz.gov.cn)后 ,認真閱讀有關文件和考試公告,了解報名須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三)選擇考試管理機構。登錄“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網上報名系統”,按照屬地原則(工作地、戶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學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選擇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不允許跨省、市 (州 )、縣 (區 )報名, 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填報個人信息。按網上報名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按系統要求正確上傳電子相片。
(五)選擇報考科目。符合下列條件者,選擇“一科”,僅需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自畢業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 2年內(含 2年)取得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及以上會計類專業(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學歷或學位。不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考試科目選擇“三科”。
(六)網上繳費。“三科”考生直接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一科”考生應攜帶身份證、能證明自己符合“一科”報考條件(詳見“網上報名流程”第 4條)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報名信息表》(登錄并填報相關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選擇的區域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后,再重新登錄報名網站,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
繳費時請考生慎重操作,繳費成功后,資金進入國庫,將難以辦理退款手續。
(七)報名成功確認。考生網上繳費結束后,系統提示報名完成,考生次日后務必登錄報名網站確認報名是否成功,如有疑問可向屬地考試管理機構咨詢。
(八)錯誤信息更正。考生發現填報的信息有誤后,可在考試前工作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到屬地考試管理機構申請更正。
(九)準考證打印。考試前 10日,考生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在報名系統中憑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和系統驗證碼進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塊,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相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應清晰無誤。
五、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二)考試時間
1. 上半年考試時間: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6 月2日 上午 8:20— 9:50
《會計基礎》:
6 月2日 上午 10:30— 12:00
《初級會計電算化》:
6 月3日 、9日、10日、16日、17日,考試時間 60分鐘,具體場次、時間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考區考點的計算機數量和參加考試人數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考生參加考試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為準,不得調換考試時間。
2. 下半年考試時間: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11 月10日 上午 8:20— 9:50
《會計基礎》:
11 月10日 上午 10:30— 12:00
《初級會計電算化》:
11 月11日 、17日、18日、24日、25日,考試時間 60分鐘,具體場次、時間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考區考點的計算機數量和參加考試人數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考生參加考試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為準,不得調換考試時間。
(三)考試要求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所有考生在參加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時,請務必攜帶本人 1寸彩色登記照片 1張,經監考人員驗證無誤后,粘貼于《考場座次表》上,便于管理機構采集照片和制作證書。考試合格后,因未交照片或照片不合要求而影響辦證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