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的規定和省廳《關于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會字〔2011〕47號)的有關要求,現將2012年度全縣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組織考試機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縣財政部門組織。
三、部分考試科目的免試條件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6大會計類專業中專(含中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以憑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日)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兩門科目,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請各考生認真對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選擇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門科目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門科目。考試之前,考試管理機構不進行免試科目資格審查。
四、報名辦法和時間
1.2012年度全縣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組織實施。凡要求參加考試的人員,請在規定的報名日期內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網址:kjbm.zjczt.gov.cn),按網上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報名及交費。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網上付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2.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29日—12月8日。
3.考生通過網上交費系統交納報名費及自主選購的考試輔導教材費。
4. 為確保網絡報名工作順利實施,縣財政部門在財政大樓722設立了自助報名點(電話:0576-87791562),并配有專用設備、專人輔導。在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期間內,對網上報名操作有困難的考生,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既可通過電話咨詢得到幫助,也可到自助報名點,由工作人員輔導報名。
5.已在網上報名及交費的考生于考試前10天內,登錄浙江省財政廳會計報名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12年4月8日。
上午9:00-10:3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下午14:00—16:00 會計基礎
六、考試輔導教材
為便于考生全面系統了解掌握財政部2009年10月發布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大綱的基本內容,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組織有關專家根據最新制度和政策法規編寫了2012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輔導教材。考生可在網絡報名的同時自主選擇,確定是否需要訂購相關考試輔導教材。
七、考試收費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八、考試題型
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3種。
九、合格證的發放
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該科目成績合格,發給單科合格證書(該單科合格證書在申領證時,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有效)。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必須兩科同時合格方可發給全科合格證書。上述單科合格證書或者全科合格證書有效期均為當年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