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已公布,按照《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財會[2009]1482號)文件有關規定,對成績合格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證時間
證書辦理時間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間的法定工作日。
二、辦證地點
辦證地點 |
詳細地址 |
聯系電話 |
宣城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窗口 |
宣州區鰲峰新村路口 |
2719167 |
宣州區財政局會計科 |
宣州區昭亭南路與水陽江大道交叉口市水務公司6樓 |
3023638 |
郎溪縣財政局會計股 |
郎溪縣財政局大樓 |
7015965 |
廣德縣財政局會計股 |
廣德縣桃洲路財政大樓 |
6816213 |
寧國市財政局會計科 |
寧國市人民路財政大樓 |
4110027 |
涇縣財政局一樓服務大廳 |
涇縣財政局大樓 |
5122572 |
旌德縣財政局會計股 |
旌德縣財政局大樓 |
8602956 |
績溪縣財政局會計股 |
績溪縣財政局大樓 |
8157185 |
三、資料審核
申領證書人員需攜帶的相關資料:
1、《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一份(登錄安徽會計網“考試合格申請發放證書”系統填寫并打印);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登錄安徽會計網“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打印);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證件彩照二張(1張貼信息表上);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其學歷(或學位)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參看《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財會[2009]1482號第九條),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