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淄博市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淄財會[2011]2號
各區縣財政局、高新區財政局,市直各部門、市屬各大企業,中央、省駐淄各單位,各高等院校:
根據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和省財政廳《關于采集全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魯財會[2011]3號)要求,淄博市自2011年1月25日起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規范、完善的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全市會計人員信息全國通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圍
所在單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持有淄博市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頒發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為“持證人員”),均屬此次信息采集范圍。
二、信息采集工作時間安排
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時間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持證人員填報基礎信息及單位審核;第二階段為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如下:
第一階段:持證人員填報時間和單位審核時間:自2011年1月25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
第二階段:財政部門現場確認時間:自2011年2月21日起至3月21日止。
三、信息采集方法和步驟
信息采集工作采取持證人員個人網上填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審理匯總、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確認的方法進行。具體方法和步驟是:
(一)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自行填報
1月25日-2月28日,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登錄淄博會計網(www.zbkjgl.com)或直接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www.sdkjxxw.cn)首頁,點擊山東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頁面,選擇“個人”頁面按照登記說明注冊用戶,在線據實填寫《山東省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基本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打印《信息表》(貼一寸彩色照片),按要求簽字蓋章,其中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崗的會計人員將《信息表》連同第二代身份證、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最高非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電算化(珠算等級)證書、獎勵證書、獎勵文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證書原件交由本單位進行審核確認;
(二)單位審核程序
由單位安排專人在淄博會計網(www.zbkjgl.com)或直接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www.sdkjxxw.cn)在線如實填寫《山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信息采集工作會計用人單位基本信息表》(以下簡稱《單位信息表》)和《會計用人單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有人員及單位信息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打印《單位信息表》、《匯總表》,按要求簽字蓋章,連同單位法人登記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總會計師任命文件等證照、文件原件以及本單位所有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的《信息表》、證件、證明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第二代身份證、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最高非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電算化證書、珠算等級證書、獎勵證書等),有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的,交由主管部門或單位審核匯總;沒有上級主管部門的,由單位攜帶以上材料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其單位所屬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審核確認工作。
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在崗的會計人員于2月21日攜帶《信息表》、第二代身份證、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最高非全日制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電算化(珠算等級)證書、獎勵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直接到該證書發放地的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審核確認。
具體審核地點將在淄博會計網另行通知。
(三)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
2月21日-3月21日,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收到材料后,對相關表格、證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核并上傳會計從業人員第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無誤的,按規定給予信息確認。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具體工作流程是:
1.確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有效性與真實性,審查填表內容和按需提供的原件是否一致;
2.未參加往年繼續教育的應當即補學繼續教育后,方可參加下一步的信息采集工作;
3.在山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系統(局域網)上更新所報人員數據信息(包括補錄繼續教育、調轉業務)。辦理調轉手續的會計從業人員,需更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在會計從業管理系統里更改調轉日期,不需更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調入單位所屬的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在證書第3頁打印調轉記錄。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出手續時,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需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最后一頁“備注”欄內加蓋“此證于 年 月 日之前辦理調入手續,逾期作廢”方章。信息采集期間調轉時限有效期為7個工作日;
4.登陸山東省會計信息網(互聯網),確認審核通過的資料,上報審核通過的人員信息。上傳第二代身份證的照片。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需在已辦理信息采集審核確認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簽發機關”左下角加蓋“已備案”方章;
5.對于丟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需先向原發證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由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再到指定報刊辦理掛失。按規定補證后再辦理信息采集。
四、信息采集行政管理權限區域劃分
為了規范全市會計從業人員管理,提高全市會計從業人員管理工作服務水平,便于信息采集工作有序進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及信息采集行政區域劃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管轄范圍劃分依據及具體劃分:
(一)在屬地管理原則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會計從業人員管理及信息采集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劃分(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可參照代碼證隸屬關系執行);駐張店區、高新區行政區域內的中央、省、市屬企業、單位;各高等院校的在崗會計從業人員;省、市級主管部門直管的駐淄各類金融、保險、證券等機構由市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其它單位、企業和其他組織的會計從業人員管理按照區域劃分(有稅務登記證的可參照登記證隸屬關系執行)由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
無工作單位人員按戶籍(或居住地)劃分:在本市有常住戶口或臨時戶口的,由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臨時戶口所在地的區、縣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在校大學生由學校所在地區縣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
(二)對于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因原發證財政主管部門與這次信息采集劃分的財政主管部門歸屬地不一致的,按上述第1條規定具體劃分的管轄范圍執行。必須首先辦理調轉手續(按規定補學繼續教育后),再到此次劃分的歸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信息采集審核。今后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均依照此規定執行。
五、信息采集工作特別事項
(一)未完成年度繼續教育的人員,須按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求補完繼續教育內容方可進行信息采集。由于信息采集規定的時間短、涉及面廣,為了增加學習的靈活性,補學繼續教育可采取當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認可的遠程學習方式及由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組織的面授培訓方式。
(二)信息采集期間,暫停受理省外調轉業務。此前已辦理省外調轉手續的會計從業人員,在有效期內由調入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進行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采集期間,新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亦應按本通知要求進行信息采集。
六、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一)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統一部署,精心組織,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照信息采集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順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廣泛深入宣傳信息采集工作的時間、方法和任務,確保單位和會計從業人員充分認識和了解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為工作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三)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和各相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及時總結和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并及時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扎實有序的開展。
淄博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