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財政廳
關于進行會計從業人員信息更新的公告
為推動我國會計人員管理信息化進程,財政部開發建設了“全國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及“全國會計人員調轉平臺”,制定了全國統一的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最新標準內容,并下發了《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會辦[2010]18號)。根據通知要求,吉林省財政廳決定在全省開展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更新的采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會計人員基本信息更新時間
2010年11月29日—2011年5月31日。
二、會計人員基本信息更新方式
持證人登錄吉林省會計網首頁,在會計專欄的“信息更新”欄目按照提示認真填寫自己信息即可。“吉林省會計網”網址為:http://www.jlkj.gov.cn。
三、注意事項
1、本次信息更新是財政部部署的全國性工作,系統中所列的《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中的項目均為全國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所必須的最基本信息,請持證人員務必正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以免將來在辦理調轉、職稱考試報名、繼續教育報名等各項會計工作時無法使用基本信息。因本次填寫有誤對將來在會計職稱報考及會計證調轉中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信息填寫結束后,攜帶打印出的“吉林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申請表”及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原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管理部門辦理更新信息審核確認。
2、持證人在更新信息時,涉及姓名、身份證號(正常升位除外)的修改時需提交公安部門的有效身份證明;涉及本人的職稱、學歷的修改,需向財政管理部門提交職稱證及學歷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工作時間及注冊時間的修改,須向財政管理部門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有效證明方能進行修改;涉及其他事項的更改,請按照當地財政管理部門的要求提交。
3、因全國各省市信息更新的步伐不一致,同時全國調轉平臺的運行存在調試期,持證人在辦理跨省市調轉時,務必先自行確認調入地是否接收,以免造成調入地無法落籍時又調回我省的麻煩,同時在調轉前應先完成信息更新。
4、為保證我省會計人員信息數據的準確性和時效性,持證人此次信息更新后,如再有本人信息更改的,務必及時到當地財政管理部門辦理更新確認,以使本人信息持續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省財政廳
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