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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會計報》記者近日獲悉,河南省各省轄市及有關縣(市)財政部門正在對今年的會計管理工作進行自查,相關自查情況將于11月底上報省財政廳。
為了加強全省會計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河南省財政廳上半年出臺《河南省會計管理工作考核辦法(試行)》(豫財會〔2010〕20號)(下稱“《辦法》”),對全省會計管理工作的考核做出了明確規定,這樣一來,河南省各省轄市及有關縣(市)財政部門對應該做什么工作、做到什么程度將更加清楚明白。
《辦法》明確指出,會計管理工作和綜合性工作是主要考核內容,其中,會計管理工作涵蓋了8項內容:貫徹落實企業會計準則、相關會計制度和會計法規;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開展《會計法》執法情況檢查;考試工作;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代理記賬機構審批及管理工作;會計師事務所監管工作和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這一共占到80分,是重點考核內容,而且對每項考核內容又進行了進一步細化。
由于會計管理部門工作瑣碎,把每項工作都用分值量化,各崗位的工作人員就明白孰輕孰重,哪些工作還沒有做到。
《辦法》還以“加分”的形式鼓勵各省轄市及有關縣(市)財政部門積極開展會計管理理論研討和調查并撰寫論文和調查報告,以創造性地開展會計管理工作,最好能夠具有全省推廣意義。
據了解,考核周期為上年度12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在各省轄市及有關縣(市)財政局會計科完成上報自查情況后,省財政廳將在今年12月底對他們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將在全省通報,考核優秀的單位將得到表彰和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