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財會〔2010〕385號
湘西自治州財政局關于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財政局、州直各單位及中央、省直在州各單位: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湘財會[2010]25號)的規定,為做好我州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審查、收費以及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1 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統一安排在 2010年11月10日至25日。
二、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科目
按照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我省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定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三科。
已經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可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兩科,只需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上述會計類專業包括:(一)會計學;(二)會計電算化;(三)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四)審計學;(五)財務管理;(六)理財學。用假學歷、假證書等手段得以免試考試科目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四、考試時間
2011年度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按科目采取閉卷筆試或上機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1、筆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4月9日上午9:00—11:00
會計基礎 4月9日下午2:00—4:00
2、上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初級會計電算化2011年4月20日前完成,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市州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自行安排。
五、報名地點
1、州直各單位、中央和省直在長各單位以及省、部屬在州各大、中專院校報考人員請到州政務中心報名,聯系電話:8228615。
2、各縣市報考人員,請到當地財政局會計股報名。
六、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證有關收費的批復》(湘價函[2005]17 號)執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費每人每科40元,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費為每人70元。每人報名費15元。
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持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提供2張近期免冠同底 1 寸照片,并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 機構設立的報名點報名,其中按規定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的大中專會計類專業畢業生還應持畢業生學歷證書原件按受財政部門的資格審核。各縣市財政局會計股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2、報考人員應根據規定,認真選擇應考科目,考試合格后,持相關有效證件到報考的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3、2011年度全科考生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為一次性考試合格有效。
4、《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由各地自行印制(見附件1)。
5、各縣市財政局請于11月30日前到州政務中心刷報名信息卡。
各縣市財政局應嚴格執行考試的各項規程,精心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圓滿完成。
二O一O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