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遼財會[2009]139號)第五章第三十條規定,現將會計從業資格信息變更程序告之如下:
持證人員因下列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填寫《遼寧省會計從業資格信息變更登記表》(下載),并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及時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信息變更登記。
1.學歷或學位;
2.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務;
3.相關基礎信息;
4.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5.接受繼續教育學習情況;
6.受表彰獎勵情況;
7.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第三十一條 持證人員未按規定及時進行信息變更而引起的相關后果,由持證人員個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