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東莞如何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手續?
答:辦理對象: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30日內,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辦理調入手續。
辦理流程:持證人員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選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出(或調入)業務,按要求填報信息后打印受理表,帶同有關證明材料到相關鎮街財政分局辦理調出(或調入)手續。(具體辦理流程可登錄東莞市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59.36.14.50/gd-eams/netservice/)查詢辦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