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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會計科目和賬戶
第一節 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的概念
會計科目是指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即會計要素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判斷)
二、會計科目的分類
1.會計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不同分類,可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多選)
總分類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
明細分類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
例如:
應收賬款——張三 100
——李四 200
——王五 300
——趙六 400
應收賬款總計有1000元。
對于明細分類科目較多的總賬科目,可在總分類科目與明細分類科目之間設置二級或多級科目。
例如:
應收賬款——北京 ——張三 100
——李四 200
——天津 ——王五 300
——趙六 400
一級 二級 明細科目
( 明細分類科目)
科目列表見教材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