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本年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為可供分配的利潤。企業每年實現的凈利潤,首先彌補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然后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本年實現凈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積金。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制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其他企業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提取比例,但至少應按10%提取。企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額已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公司制企業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后,經過股東大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其他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的提取比例由企業視情況而定。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后,可以按規定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如果發生虧損,可以用以后年度實現的利潤彌補,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一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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