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本網站所發布內容為轉載資訊,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內容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聯系方式、保證無條件入職、收取各種費用等信息,請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當受騙造成各種損失。
第一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概述
一、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
會計法律制度,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總稱。
會計法律制度是調整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會計關系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以及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會計關系的主體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客體是與會計工作相關的具體事務。
二、會計法律制度的構成
我國會計法律制度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其基本構成如下:
(一)會計法律
會計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有關會計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其特點包括:
1.只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
2.所規定的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帶有根本性的事項。
3.《會計法》是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范,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
【例題·單選題】( )是會計法律制度中層次最高的法律規范,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
A.《憲法》
B.《會計法》
C.《會計準則》
D.《會計制度》
[答案]B
(二)會計行政法規
會計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并發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經國務院批準發布的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范,制定依據是《會計法》。如1990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 2000年6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
(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于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門規章和會計規范性文件。
1.會計規章是根據《立法法》規定的程序,由財政部制定,并由部門首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辦法,如財政部發布的《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2.會計規范性文件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并發布的制度辦法。如《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
注意:2006年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屬于會計部門規章,38項具體準則屬于會計規范性文件。
(四)地方性會計法規
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與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會計法規。
【例題·多選題】我國會計法律制度包括( )。
A.會計法律
B.會計行政法規
C.會計規章
D.會計規范性文件
[答案]ABCD
三、會計法的基本原則
(一)各單位必須依法辦理會計事務。
(二)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
(三)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單位負責人的范圍。
(四)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五)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給與精神或者物質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