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崗
截止日期:2021-02-26
用工類型:合同制員工
任職條件:
1. 原則上年齡35周歲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法律、法學專業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具有金融行業法律事務、合規內控、風險保全、律師、法官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在同等條件下,有涉外法律從業經驗者優先;
3.有較好的溝通和文字能力,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踏實,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4.品德高尚、身體健康、奉公守法,無不良從業記錄;
5.招聘人員應符合我行員工履職回避管理規定。
崗位職責:
1.分析研究、歸納總結法律事務管理的方式方法,建立、優化我行法律事務相關流程;
2.處理總行作為當事人或其他對全行有重大影響的非資產類訴訟仲裁案件,指導、督促分支行處理訴訟案件,必要時協助或直接參與分支行的訴訟案件,負責非資產類訴訟仲裁案件的信息統計;
3.對各類法律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提示法律風險,檢查監督法律性文件的簽訂與履行情況;
4.擬(審)定、修訂信貸業務格式合同文本,印制合同文本;
5.建立、維護外聘律師備選庫,負責總行常年法律顧問的聘請(續聘),配合總行部室選聘專項法律顧問,對總行常年和專項法律顧問的服務情況進行考核,審查各分行常年法律顧問的聘用(續聘)、考核情況;
6.持續關注外部法律、法規和準則的最新變化和發展,及時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進行解讀,并就其對我行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分析與提示,針對全行經營管理中暴露出的法律風險適時做出法律風險提示;
7.為我行重大業務、產品和管理創新等,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支持,應業務部門邀請,參與業務部門對外重大經營活動和業務談判;
8.組織開展法律基礎知識及業務法律風險宣傳、教育、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