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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豐銀行”)是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前身為1987年成立的
煙臺住房儲蓄銀行。2003年,經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改制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完成市場化改革股改建賬,中央匯金公司成為第一大股東。
近年來,恒豐銀行屢獲榮譽。在英國《銀行家》雜志發布的“2018年全球銀行品牌價值500強”榜單中排名第131位;在
香港中文大學發布的《亞洲銀行競爭力研究報告》中位列亞洲銀行業第5位;在中國網絡金融聯盟主辦的銀行業網絡金融創新獎評選中,榮獲“最佳移動銀行獎”“網絡金融創新獎”“最佳金融科技創新應用獎”。
恒豐銀行肇始于孔孟之鄉山東,多年來秉承“與客戶共發展,與員工同成長”的價值觀,努力踐行新時代儒商精神,大力弘揚“真誠、守規、勤儉、奉獻、執行、奮進”的公司文化。踏上新的發展征程,恒豐銀行將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以打造“用心傾聽的敏捷銀行”為愿景,圍繞“做牢基礎、做實主業、做大零售、做強本土、做細成本”的戰略導向,不斷強化金融服務創新,全面提升全行治理能力,著力夯實“以客戶為中心、以奮斗者為本”兩大根基,積極履行“以真誠服務美好生活,用專業建設美麗中國”的使命,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更大力量。
恒豐銀行濟南分行于2004年10月開業。自成立以來,分行以不斷滿足客戶需求為己任,積極投身地方經濟建設,經營規模和效益持續快速增長,各項業務快速發展。目前濟南分行已設立
東營、
濟寧、
濱州、
聊城、
德州、
淄博、
菏澤7家二級分行和8家同城支行。因業務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各類優秀人才,攜手共創美好未來!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及適崗能力,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質。
(四)認同恒豐銀行的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愿意在金融領域長期發展。
(五)符合恒豐銀行履職回避的有關規定以及《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
二、招聘崗位及任職資格
(一)辦公室黨建規劃崗
1.工作地點:東營市、濟寧市、濱州市、聊城市、德州市、淄博市、菏澤市。
2.招聘人數:7人。
3.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工作中堅持組織原則,遵守組織紀律,執行分行黨委有關決議,落實執行分行組織部的各項工作部署,具體業務工作在所在黨組織領導下開展。
(2)協助落實好支部工作制度,如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談心談話等。
(3)做好黨員發展的流程管理,審查新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有關材料,把好黨員發展預審關;協助做好黨員思想分析,配合抓好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4)做好黨費收繳工作,按時足額上繳分行黨委,年終做好黨費管理使用情況總結。及時準確的為調入、調出黨員辦理組織關系轉接。
(5)做好黨員、黨組織信息管理系統維護工作,及時對“燈塔黨建系統”內“發展黨員紀實系統”“e支部系統”“黨員信息管理系統”等數據庫做好維護。
(6)協助做好過硬黨支部建設、黨建課題研究、黨員培訓等工作;負責做好黨務公開、信息報送和宣傳報道等。
(7)完成分行黨委和所在黨組織交辦的其他黨務工作。
4.任職資格要求:
(1)中共黨員,對黨忠誠、熱愛黨務工作,熟悉黨規黨紀。
(2)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學歷或碩士學位(含)(年齡、工作年限、學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下同)以上。
(3)年齡45周歲(含)以下,具有4年(含)以上國有企業或各級黨政機關牽頭負責黨建工作經驗,熟悉黨建工作流程,講政治、講大局,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組織能力,熟練使用辦公軟件,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曾受過黨紀、政務(內部問責)處分的;其他不符合參加應聘的情形。
(二)法律合規部法律審查崗
1.工作地點:濟南市。
2.招聘人數:2人。
3.工作職責:
(1)負責分行法律事務咨詢及審查工作。負責為分行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支持與服務,指導分支機構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保護分行合法權益;負責為分行業務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向行領導提供法律信息和建議;對分行經營管理事項及相關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
(2)根據分行業務創新需求,參加業務創新討論,研究產品交易結構及法律風險,并提出防范法律風險的改進方案。
(3)負責對分行涉訴案件進行管理。在授權范圍內,對律師代理費進行初審,對外聘律師的法律服務質量進行考核和評價;負責管理、指導、協調、處理非訴案件及相關的業務糾紛。
4.任職資格要求:
(1)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學歷或碩士學位(含)以上,法律相關專業。
(2)年齡45周歲(含)以下,具備4年(含)以上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熟悉經濟法、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3)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4)具有法律資格證或律師執業證書,金融相關資格證書。
三、報名須知
(一)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2月31日。
(二)應聘方式:
(三)其他事項:
(1)應聘者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恒豐銀行有權取消錄用資格。
(2)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對達不到該比例的職位,由組織人力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名額。對于取消錄用名額的崗位,待征得應聘人員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我行其他相同(相近)報考條件的職位。
(3)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將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未被錄用人員的材料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4)經面試合格者,將根據恒豐銀行行員錄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先生。
咨詢電話:0531-55680926。
聯系郵箱:jnhr@hfban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