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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情況簡介
注考情況機構: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命題機構:全國考試委員會
報考條件: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以及同等學歷或者具有會計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可申請參加考試。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申請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可在一次考試中同時報考五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考試時間:9月13日14:00-17:00審計9月14日9:00-11:30稅法14:00-17:30會計9月15日9:00-11:30經濟法14:00-17:00財管
考試分制: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六十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考試地域有效性:注冊會計師考試為全國統一考試,因而五科可以在不同省市通過,全科證在最后一科通過的省市領取。
(二)執業注冊會計師申請條件
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并從事獨立審計業務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注冊。
注冊需要提交的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注冊申請表》
2、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
3、身份證、學歷、經歷、專業技術職稱證明。
4、從事2年以上獨立審計業務的證明及業務總結;
5、所在會計師(審計)事務所的工作證明及鑒定;
6、兩份以上參與的審計業務工作底稿(原件及復印件)。
(三)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三)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受過刑事處罰,自刑罰完畢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二)因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因作弊而受到停考處分期限未滿者,或終身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的各類考試者。
3.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申請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
(四).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一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申請表》,并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審核確定并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