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財務成本管理》科目
第三章 長期計劃與財務預測
知識點五、預測程序及原理
(一)確定經營資產和經營負債的銷售百分比確定資產和負債項目的銷售百分比,可以根據統一的財務報表數據預計,也可以使用經過調整的管理用財務報表數據預計,后者更方便,也更合理。
經營資產和經營負債項目占銷售收入的百分比,可以根據基期的數據確定,也可以根據以前若干年度的平均數確定。
(二)預計各項經營資產和經營負債各項經營資產(負債)=預計銷售收入×各項目銷售百分比籌資總需求=預計凈經營資產合計-基期凈經營資產合計
(三)預計可動用的金融資產一般為已知數
(四)預計增加的留存收益留存收益增加=預計銷售銷售收入×計劃銷售凈利率×(1-股利支付率)
外部籌資額=籌資總需求-預計可動用金融資產-留存收增加
(五)預計增加的借款需要的外部籌資額,可以通過增加借款或增發股本籌集,涉及資本結構管理問題。通常,在目標資本結構允許時企業會優先使用借款籌資。如果已經不宜再增加借款,則需要增發股本。
知識點六、銷售百分比法的另一種形式
假設可動用金融資產為0,外部融資額=預計凈經營資產-基期凈經營資產-留存收益增加=預計經營資產增加-預計經營負債增加-留存收益增加=銷售額增加×經營資產銷售百分比-銷售額增加×經營負債銷售百分比-預計銷售收入×預計銷售凈利率×(1-預計股利支付率)
即:
【思考】(經營資產銷售百分比-經營負債銷售百分比)與凈經營資產周轉次數有什么關系?
答案:經營資產銷售百分比-經營負債銷售百分比=1/凈經營資產周轉次數外部融資額=1/凈經營資產周轉次數-預計收入×預計銷售凈利率×(1-股利支付率
知識點七、增長率與資金需求
知識點八、銷售增長與外部融資的關系
外部融資銷售增長比(外部融資占銷售增長的百分比)
含義:銷售額每增加1元需要追加的外部融資
計算公式假設可動用金融資產為0:
外部融資銷售增長比=經營資產的銷售百分比-經營負債的銷售百分比-預計銷售凈利率×[(1+增長率)/增長率]×(1-股利支付率)
【公式推導】利用增量法的公式兩邊均除以新增收入得到外部融資額=
兩邊同時除以“新增銷售額”
其中:
【提示】在計算題中涉及計算外部融資銷售增長比,也可以先計算外部融資額,然后用外部融資額除以新增銷售額即可